引发这轮“攻击”的导火索是10月10日淘宝商城最新公布的新收费规则。根据新规则,入驻淘宝商城的卖家每年需交的技术服务年费,从原先的6000元提高至3万元和6万元两个档次,保证金同时也从此前的1万元提高到
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三档。而这样的收费标准,对淘宝商城中的中小卖家是难以承受的。
笔者能够理解淘宝公司试图优化市场架构的愿望,但遗憾的是,这样的举动违反了网络经济的基本规则,引发市场情绪的反弹势难避免。
淘宝长期以来推崇的C2C模式,目的就是吸引低端消费群体。而商业企业历来是高端群体才拥有高利润率,所以让更注重品牌的淘宝商城为主体,让免费又低端的淘宝集市边缘化,能够为淘宝公司带来更高的利润收益。
遗憾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逻辑是必须要以双赢为前提。而网络经济发展模式,更是注定网络公司一旦在某些战略问题上出现失误,就有可能全盘皆输。
仔细观察,淘宝公司的举措在两个重大因素上犯了错误。其一,忽视了网络经济模式和实体店模式的区别,高端品牌店和低端集市店在网络上很难把界限划分清楚。其二,淘宝公司提供了一个市场交易的平台,应该以服务为基本定位,一旦越界进入到商家利益范围,就会因为公平性失衡而失去市场信任。
关于第一个问题,可以打这样一个比方。上海的奢侈品商店集中于南京西路,以恒隆百货为代表;上海的中低端服装集中于七浦路服装市场。淘宝商城类似
于恒隆百货,而淘宝集市则类似于七浦路市场。
但淘宝商城的商品固然品质上要好于淘宝集市,但相似之处同样很多,不可能出现奢侈品与地摊货的迥异差距。更为重要的是,不论是商城还是集市,由于没有现实中逛街的物理障碍,他们还是在同一个大的平台,也就是鼠标一点就能在七浦路或者恒隆间来回,人为设置区分几乎是等同于虚设。由此,恒隆和七浦路可以长期并存不悖,但淘宝商城和淘宝集市并存的结果,只能是前者壮大而后者被淘汰,无怪乎淘宝集市的商家会出现意见反弹。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商城和集市的划分,不仅形成了一个市场界别区分,更重要的是,前者在淘宝市场推广中占据优势地位,而后者则很难再推广中获得机会。什么样的商家能够获得推广的机会很大的决定权在于淘宝公司,甚至与商家的实力规模大小、所缴纳的保证金数量多少不乏关联。
马云曾明确表示,“公司想挣钱是正常的,不想挣钱是不正常的。”此言并无疑议,但挣钱的诉求一定要以尊重客户、尊重市场为前提。网络经济创富的最大魅力在于,它能够削平产业进出的门槛,让微型初创企业获得市场发展的机会。而淘宝公司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等于是直接遏制住了初创企业的生存空间。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9145908@qq.com)
近期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