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西兰政府办公室宣布:商务部长Simon Power已经指示新西兰知识产权办公室(IPONZ)去制定一份旨在允许嵌入了其它软件的软件也可以申请专利的指导性文件。从法律术语上来看,这实际上就是表明软件将不再受专利保护。三月份当商务委员会向国会提交这份法案时,他们就建议计算机软件不应当被作为一种发明专利。
在这项法案的审议期间,委员会收到了很多反对给计算机软件授予专利权的意见,他们认为软件专利权阻碍了革新,限制了竞争。
这项法案考虑将牵涉到有“嵌入”软件的发明也能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委员会和部长接受了这种意见。
新西兰一直认为著作权已经给软件提供了足够的法律保护;专利权只会抑制革新,因为拥有含糊不清的软件专利的公司始终给使用者带来若隐若现的诉讼威胁。的确如此,很多公司的唯一目的就是捂着他们的专利等着其他人去侵犯。
很明显,对于一个科技导向的政府来说,这是个激进的做法。问题就在于:究竟这会有利于创新,还是会由于的具有知识产权的程序能被轻易的“窃取”而使企业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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