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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购电影票兑换券遭影院

2010-08-31 13:59 来源:南方都市报

事件:

  市民欧先生是电影发烧友,今年2月份他从淘宝网上一家名为“鹏城票务”的网店淘来一沓保利国际影院的电影票兑换券,标价为70元的电影票只需花不到35元就可观看。此后,只要有新电影上映,他就会凭券换票观看。不过,本月初他拿着两张兑换券兴致勃勃赶到电影院换票时,却被告知由于禁止倒卖,这些网上淘来的电影票兑换券已被封杀,不能兑换电影票。

  

记者跑腿

  8月27日,据欧先生介绍,除了被拒收的两张,他囤积的几十张电影兑换券也成了废纸,跟影院售票处交涉时,发现网店兜售的购票兑换券已经上了对方的“黑名单”,而自己手中的100张兑换券是2月份就淘来的,由于当时出售方确认能够兑换,下订后一个星期他已通过支付宝付款并给予好评,现在券不能用了,都不知道找谁说理去。

  欧先生认为,影院采取封杀措施拒绝倒卖兑换券固然无可厚非,可是为何不追究中间商,反而让不知情的消费者“连坐”,实在莫名其妙。

  南都记者登录淘宝网搜索发现,深圳本地兜售保利国际影院电影兑换券的店家大概有10家,出售的兑换券除了有效日期不同之外,性质一致,面值均为70元,消费者花费不到35元便能购买。对于是否有潜在风险,其中一名卖家“IV Y”介绍,除了3D电影需要消费者增补部分现金,该店出售的所有电影兑换券都能自由使用,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保利国际影院宣传部负责人透露,影院出售兑换券的对象都是公司,在将电影兑换券提供给合作协议方时,已经明文规定禁止其私自贩卖或将兑换券流入网店。为了维护影院的合法权益,影院电脑只会识别当日柜台出售的影券,所有涉嫌倒卖的兑换券将直接进入黑名单。

  售卖兑换券的网商鹏城票务则表示,在淘宝调查结果出来之前,不便发表任何言论。

  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欧湘富认为,虽然出发点是维护合法利益,但电影院此举恐怕对消费者有失公平,由于消费者在网购时获取信息有限,若单纯将风险转嫁,恐有霸王条款之虞。

  深圳市消委会投诉部古部长表示,消费者对于影院与合作方禁止转售协议若不知情,电影院与网店或涉嫌联合侵权,消费者可保留相关购买凭证投诉至12315热线。

  结果:淘宝网公关负责人培小姐表示,淘宝网客服部已经正式介入调查,对“鹏城票务”下达通知书,要求其三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电影兑换券能够正常使用的凭证,同时亦会邀请消费者、影院与网商三方对质,查明事情真相,若责任确实在网商,淘宝将先行退还消费者全部购券金额。南都见习记者 文婷


   

跑腿路

试用无问题也遇消费地雷

  几乎每个上淘宝购物的人都见过这么一句话———网购有风险,购物需谨慎,欧先生也不例外。大规模囤积兑换券前,他也曾试过先购买几张试用一下。谁知影院说禁就禁,完全不容分说。此类电影兑换券淘宝上依旧有人在贩卖,而影院的新举措恐怕是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能杀消费者一个措手不及。如何杜绝此类事件重演?淘宝方面对此事反应迅速,当天就着手制定解决方案,并承诺全力保障消费者权益,但恐怕仅靠淘宝方面的雷厉风行远远不够,还需要影院在与合作方出售兑换券时严格把关,划清责任界限,辨明是非曲直,最好能在票面上明示,禁止流入网络渠道,违者责任自负,切莫一棒子打死,让消费者无端受牵连。淘宝方面亦建议,消费者购买这类券时应先使用后再付款,避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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