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该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本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辆购置税正式立法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好的消息,因为只有正式立法之后消费者才有保证自己权益的依据。
从2017年开始,我国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逐步取消,税率也从原来的5%增加到了7.5%。2018年1月开始再由7.5%陆续增加到原来10%的水平。
该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该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法》中还明确了5类车辆可免征车辆购置税,包括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4、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5、以及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等。
其中,后两类车辆为法律新增明确的免税车辆类型。
自2001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10%。2001年至2017年,全国累计征收车辆购置税26214亿元,年均增长17%,其中2017年征收车辆购置税32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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