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消息,因认为“西瓜视频”App中,招募、组织游戏主播直播《王者荣耀》游戏内容的行为未获得授权许可,涉嫌侵犯《王者荣耀》著作权,腾讯公司将今日头条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北青报记者从民事裁定书上看到,2019年1月31日,法院作出禁令,裁定与“西瓜视频”App相关联的“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今日头条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立即停止“西瓜视频”App直播《王者荣耀》游戏内容。
法院认为,上述三家公司对《王者荣耀》游戏的研发、运营没有投入,在组织直播《王者荣耀》游戏获取商业利益时也没有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相应对价,抢占了涉案游戏直播市场资源,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裁定自1月31日立即开始执行,期间不影响其为用户提供余额查询及退费等服务。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游戏直播作为新兴产业近来年发展蓬勃,该案也成为中国游戏直播行业的第一个行为保全禁令。
诉讼:腾讯诉头条,法院裁定立即停止直播
2018年,“西瓜视频”App在其页面公开《西瓜直播达人招募》公告,注明游戏类招募方向包括《王者荣耀》以及招募奖励等。同时,“西瓜视频”App还提供“点赞”、“摩天轮”等虚拟礼物充值购买服务,供用户购买对主播进行打赏。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司法实践,游戏的著作权归游戏开发者所有,若未经游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游戏作品则涉嫌构成侵害著作权的行为。
作为《王者荣耀》的著作权人,腾讯公司认为上述三家公司未经授权,通过其经营的“西瓜视频”App招募、组织主播直播《王者荣耀》游戏并获得巨额收益,严重侵害了申请人对《王者荣耀》享有的著作权。
2018年11月,腾讯以侵犯其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上述三家公司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上述三公司辩称,本案涉及新类型的网络游戏直播侵权纠纷,对网络游戏直播中所包含的著作权问题存在争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著作权是一种排他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著作权法规定的限制事由,利用他人作品即构成侵害著作权的行为。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西瓜视频”App上有直播《王者荣耀》游戏的行为。
而且,根据该平台关于主播人员招募公告、利益分成、直播预告,以及对《王者荣耀》游戏主播人员排行和点评、打赏等证据,足以证明该平台上的《王者荣耀》直播并非游戏用户利用该网络平台的单方面行为,而是“西瓜视频”App开设直播窗口、组织主播人员进行游戏直播。
法院认为,“阳光文化公司”、“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公司上述行为损害腾讯权益,攫取《王者荣耀》游戏的直播市场和用户资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最终法院裁定,上诉三公司立即停止《王者荣耀》游戏直播。同时,裁定自1月31日立即开始执行,期间不影响其为用户提供余额查询及退费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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