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郑爽在微博晒出收到前商务团队“少年企画”律师函的照片,并发文:“我还在录节目空闲看到这些,我没时间,你们团队现在是有多闲”。律师函中称郑爽13日公开发表的微博内含大量不实信息,侵犯少年企画方名誉权,对公司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少年企画方要求郑爽方两日内删除相关微博并公开发表道歉声明,并保留追责权利。
据悉,此前郑爽通过微博发文回应网传其在二手平台专卖节目组道具一事,解释曾答应节目组一起分担多余玩具,转卖是为了“要去做节约能源这件事”。并隔空喊话“想借我的一组黑图把自己捧红的前商务团队,北京少年企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要再节外生枝。” 13日晚,少年企画在微博发布声明,称郑爽公开发表微博诽谤公司存在造谣行为,对公司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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