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无法群发聚会短信,湖南省长沙市陈平凡律师起诉中国移动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要求法院判令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10月20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从陈平凡处了解到,该案已于10月19日由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立案。
陈平凡在起诉状中称,2020年9月22日,在中国的传统佳节中秋节来临前夕,陈平凡为邀请前同事、同学等老朋友在中秋节前共庆佳节,于是编辑了一条内容为:“中秋节又要到了,每逢佳节倍思亲。诚邀您于周四,9月24日晚6点半在某酒店某包厢一聚……老朋友陈平凡敬邀”的短信,准备通过其中国移动长沙号码群发至三十多位朋友。但是,陈平凡在点击发送之后,手机上却显示信息发送失败。陈平凡向中国移动客服询问得知,其因群发商业广告,被禁止使用短信功能。
陈平凡表示,自己发送的信息仅仅是邀请老朋友聚会的邀请信息,并非商业广告或骚扰信息。而中国移动在未查明自己短信性质的前提下,随意禁止其短信功能。在中国移动禁止使用短信功能后,他无法发送任何短信也不能接收短信。此后,陈平凡与中国移动多次联系,要求解决未果,发现直到3日后才可以正常使用短信功能,但是自己邀请老朋友聚会的时间已经错过,导致很多受邀人未接收到邀请,给其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陈平凡介绍,自己身为中国移动钻石卡用户,但是仍然遭到了不公正对待,自行维权也遭受了极大的阻碍,难以想象广大普通用户在面对中国移动这样的电信巨头时会面临怎样的状况。
10月21日上午,记者致电中国移动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电话提示为空号。随后,记者多次拨打中国移动湖南有限公司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10086客服告诉记者,如果没有服务密码,他们无法查看用户短信功能,建议记者联系线下移动营业厅。记者希望对方提供湖南移动公司或者湖南移动长沙分公司电话,对方称没有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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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起诉中国移动胜诉 法院:移动格式条款无效
“9.99元送1G流量”不能在外省使用且只有24小时有效期,湖南长沙移动用户屠先生为此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告上法庭,官司打了三年获得胜诉。
原以为事情就此了结,岂料移动公司在执行判决时,又引起屠先生异议。9月23日,屠先生将一份执行异议申请书递到长沙天心区法院,要求移动公司按照法院判决执行,提供“不限时间、不限地域”的1G流量,而不是“当月清零”的1G流量。
长沙移动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已经履行了法院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当日,已以赠送方式给予屠先生1G流量,并且屠先生已将该1G流量消费完。
长沙移动公司此前在发给法院的执行情况说明中还表示,该客户已于2019年3月就将该1G流量使用完毕,不存在流量清零的问题。
但屠先生认为,移动公司每月赠送他1G流量,当月清零,这不符合“不限时间、不限地域”的判决要求。
9.99元流量包只能省内用
事情要从2016年3月11日说起。当时,屠先生出差北京进行一场知识产权诉讼,中午正上网查阅资料,手机突然收到一条10086发来的短信。
短信推送:“排队?候车?WiFi速度难忍受?快用流量快餐包!1G流量仅需9.99元,现在编辑888999至10086即可办理。编辑‘快餐包’至10086,还有多款快餐包任你选!省钱宝典,要备份哟!领先4G,值选移动。”
因出差流量不够用,收到短信仅3分钟,屠先生就回复短信“888999”至10086,成功订购“9.99元流量快餐包”,但当天晚上他仍然收到了中国移动发来的“流量超支”短信。
移动公司出示的庭审证据称,在屠先生回复后,其随后秒推短信:“尊敬的客户:您将订购9.99元流量快餐包;信息费:9.99元,包含1G省内通用流量;办理后立即生效,生效后流量有24个小时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未使用完流量不可用于流量转赠、结转、共享;回复‘是’确定订购,回复其他内容或不回复则不订购。中国移动”。
半个小时后,中国移动再次发送信息给屠先生,“尊敬的客户,因您未进行二次确认,开通9.99元流量快餐包业务暂未办理。如需办理请回复‘是’。”屠先生很快通过手机回复“是”。这次回复确认已经成功订购9.99元流量快餐包,立即生效。
成功订购了1G流量后,让屠先生意外的是,3月11日当晚,他却收到中国移动发来的短信:您好!截止3月11日20时47分,您本月已使用移动数据流量6.06MB,套餐及获赠的国内通用流量已用完,超出套餐的流量费用已达5.02元,省内通用流量剩余48.84M。为节省您本月的上网费用,建议您回复810办理10元包100M加油包(可多次办理),办理当月生效,下月自动取消。”
屠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他当时很奇怪,“明明已经买了1G流量,怎么还是超流量了?”
从北京回到长沙后,屠先生前往营业厅告知移动公司,该公司已通过手机扣费9.99元,但他并未实际使用1G流量,要求移动公司向其提供1G不限时间、不限地域的流量。但双方沟通无果,屠先生遂将移动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中国移动格式条款无效
屠先生买了9.99元流量包却无法使用的原因,在诉讼过程中被清晰呈现。
纠纷关键词是:“省内”。屠先生当时身处北京,而长沙移动公司卖给他的流量,规定只能在湖南省内使用。长沙移动公司强调其已告知屠先生地域限制的情况,屠先生则称不知情、不公平。
案件经过一二审及再审,三年后,屠先生终于获得胜诉。
长沙中院再审指出,本案中,中国移动第一次向客户屠先生推送的“流量快餐包,1G流量9.99元”信息中可见,突出的关键词为:“1G流量”“9.99元”,该信息中并未有关于“1G省内流量”“24小时有效期”等内容。对于身处外地对流量有需要的客户屠先生而言,“1G流量”“9.99元”的信息推送无疑是及时服务。
屠先生按照该条信息的指引路径,以期选择该项服务。在指引的过程中,并无其他更多服务类型选项,屠先生在依指引回复“888999”内容后,便收到了包含了有“1G省内流量”“24小时有效期”的信息推送。
该条信息中,相对于第一条信息,添加的内容限制了服务的地域、时间范围。对此,移动公司并未进行特别标注提醒消费者予以注意。
长沙中院还指出,本案中,中国移动作为提供通讯服务的一方,制定了相关服务套餐的格式合同,但对于限制服务地域范围、时间范围,减少自身责任的相关条款,没有做出特别标注说明,该条款无效。
2019年1月28日,长沙中院认定屠先生起诉中国移动的诉讼请求成立,予以支持,移动公司应当在判决生效15日内向屠先生名下的移动手机号提供1G流量服务(不限时间、不限地域);中国移动承担该案的一审、二审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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