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顺利的话,快手会在本周上市。
但会顺利吗?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一纸公文,似乎向快手发难。
如此“节骨眼”的时间点,遭遇版权争端,快手如何招架?
根据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公告,其对快手未经允许的使用的录音制品数量1.55亿个,涉嫌侵权的主要内容是短视频的背景音乐。涉嫌侵权短视频数量多达1万部。
该协会已经通过“12426版权监测中心”进行监测,并向快手发出要求,删除侵权视频,停止侵权行为,自查歌曲版权。
另有媒体称, 苹果商店官方已要求快手尽快与音集协解决版权问题,否则App将会被下架。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中国唯一的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
快手正处于IPO的关键阶段。此举是否有针对性?其公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快手是否会按照对方要求处理?
按图索骥,能看出两者渊源颇深。
实际上,据相关媒体报道,自2019年9月开始,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就与快手反复沟通要求停止侵权,对权利人进行赔偿及建立版权合作。随后该协会起诉了快手。
针对上述侵权行为,自2019年9月开始音集协曾与快手反复沟通要求停止侵权、对权利人进行赔偿及建立版权合作。 音集协认为,快手反馈迟缓、拖延,不愿积极解决版权问题。 对此,音集协起诉快手侵权案已于10月12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此案于2020年11月9日开庭审理,音集协要求快手停止侵权,并赔偿人民币共计13万元。
此案至今尚未有结论。
此外,业界对于该协会的行业权威性难以判定。某个中小短视频平台高管表示,没听过这个协会。
据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介绍,其持有的著作权主要通过会员授权,即通过实行会员制,与会员单位和个人签订音像著作权合同,从而获取音像著作的管理权利。比如诸多音乐电视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著作权使用费的收取、复制权、放映权诉讼维权等权利。
此前,西安一家KTV因未经依法授权,使用《分手快乐》、《可惜不是你》、《宁夏》、《你知道我在等你吗》、《最浪漫的事》等313首音乐,败诉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并赔偿9100元。
快手离“短视频第一股”仅有一步之遥。
以此计算,快手对应股份市值在4314亿港元-4724亿港元之间(556亿美元-609亿美元),加上超额配售股权估值最高可达4813亿港元(617亿美元)。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前9个月,快手平均日活为2.62亿、平均月活为4.83亿。平均月活跃用户中有26%的用户参与了平台的短视频制作,超2000万人获得收入。
短视频平台有效的通过技术手段打破视频内容制作的门槛,低成本、可复制、易操作,诸多众创的背后,则有可能暴露更多的版权风险。
例如在短视频平台,用户可自行选择一些平台提供的音乐作为背景。这些音乐往往是脍炙人口的“洗脑神曲”,也有部分是知名的音乐著作。这些作品经过剪辑、加工后,伴随短视频的传播后,迅速扩大。
中国正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随着监管趋严及用户违规将使得平台承担更多责任,个人信息、内容著作权将得到进一步重视。
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到的司法案件多达244个,涉及侵权行为的为51个,著作权的20个。
这类问题不仅仅是快手独有。
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侵权短视频。其中,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率高达92.9%。
相关法律人士指出,短视频侵权的形式主要包括直接搬运、音乐侵权、二次剪辑创作、字体侵权、网络主播带货侵权等,侵权形式多种多样。侵权范围广,而侵权线索定位难、诉讼周期长、维权成本高,这些都给原创保护带来了更多挑战。
去年11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的《著作权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表述修改为“视听作品”。这意味着网络短视频等新类型作品被明确列入《著作权法》保护范围。
与国内相比,海外对版权的保护更加严格,国外短视频产业已经进入版权时代,短视频原创内容有成熟的版权保护机制。以Facebook为例,其系统会对上传的每一个视频进行审核,只要重合度达到4%以上,就会被判定为侵权。
截止发稿时,快手尚未对此予以回应。
这仅仅是个插曲,还是一次关于短视频时代版权争端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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