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城市要整体谋划、周密设计,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除这30座城市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的数据,截止2019年末,全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达到30座。其中,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重庆、广州、深圳、天津6座城市,特大城市包括东莞、武汉、成都、杭州、南京、郑州、西安、济南、沈阳、青岛10座城市。大城市(Ⅰ型)包括哈尔滨、长春、大连、合肥、昆明、太原、长沙、苏州、南宁、乌鲁木齐、石家庄、厦门、宁波、福州14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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