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不仅需要讲事实,更需要摆依据,张口就来也配做新闻?
2.说疑似涉嫌,仍直接拍板,舆论定罪了?
3.好家伙,为了热度!一个敢说,一个敢发,和三流媒体手拉手学的作风吗?
说实话,这个小编文化程度基本拉胯了,这三句话也好意思上热搜,编的还不如那些普通网友的一条评论强。
一臻清酒的看法:
1.法律都还没有出结果,才开始着手调查,请不要让舆论先行,舆论没有定罪的能力,阴阳合同这件事未必一定存在
2.媒体和yxh也没有定罪的资格,也别仗着权威助长舆论的恶,应该秉持公平公正客观的态度
3.另外如果有时间就去调查一下张恒涉嫌的“杀猪盘”以及为获得
酸味慧仔的看法:
什么情况?
昨天说税务局开始了查
今天就查完了?媒体都出来实锤了?
整明白了吗?事实真相出来吗?偷税漏税了吗?
怎么的,我们国家什么时候流行舆论先行定罪了?能不能真相公布出来,真的偷税漏税,阴阳合同那麻烦你们直接给她关监狱直接罚惩,别什么还不清楚的情况下直接给一个人定罪。你们现在到好,说句不好听的,检查结果出来人家没有偷税漏税,清白了,你们会道歉吗?会吗?她现在一心相信国家法律积极配合调查,相信法律能给她清白,清白过后自卑了起来,一时想不开,做出了什么傻事离开了这个世界,你觉得你们能拖的了关系吗?那么你们每一个人骂她的都是一个杀人不看真相的刽子手!我相信国家,我相信法律,我相信你们每一个官方媒体,可是现在呢?真相呢?你现在让我怎么相信?怎么去相信权威的你们?麻烦等真相吧!难道你们就真的差这个时间吗?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一切等结果
也希望你@郑爽微博事务部积极配合,早点还大众一个真相,真的,那就坐牢。假的,你就告。好吧!
兮小语丶的看法:
新华网:
1、偶像不仅要五官正(咋地五官不够正的不配做偶像了?)
2、重蹈覆辙(相关部门于昨日调查郑爽“涉嫌”,并没有出过结果,你就这么确认未知“事实”了吗?)
3、1.6亿一个敢要一个敢给(此1.6亿并未得到相关部门审查结果是阴合同,网络也没用爆出标的为1.6亿的阴合同)作为较为权威的媒体,该以相关法律判决为准吗?
郑爽钻石粉的看法:
郑爽已说会配合调查调查≠结果舆论≠事实
某些网友脑子有包大多喜欢郑爽的人都在说相信法律等结果等一个真相大白为何一直说我们在洗?一句“疑似涉嫌”=结果?那还调查什么?
你们有辱骂的时间还不如给自己的智商上点税
一句话相信法律等调查结果拒绝舆论定罪
广州日报的看法:“日均薪酬208万元”,网友不仅关注畸高片酬,更关心来路是否正当。监管部门就此依法调查,既能还原真相,又能呵护法律尊严。“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签订“阴阳合同”,于规所禁;偷税逃税,于法不容。整饬行业乱象,回归法治轨道,影视业才能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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