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前期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宣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合同管理,严控电视剧制作成本和演员片酬在电视剧制作成本中的比例,为电视剧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道,工作77天,收获1.6亿片酬,平均日薪208万……女演员郑爽近日被爆料的收入数字令人瞠目结舌。影视行业执行明星“限薪令”的背景下,如此畸高的片酬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爆料人给出的资料显示,郑爽签订的《演员聘用合同》出演名为《倩女幽魂》的电视剧,合同片酬为4800万元;而郑爽母亲刘艳等人则在2019年6月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和《增资协议书》,通过旗下代持公司上海晶焰沙增资1.12亿元。
早在2018年6月,中宣部等部门就联合印发通知,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28日下午,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天眼查在微博发布消息称,近期接连有明星关联公司注销,涉及注销的名人包括魏大勋、邓超、唐嫣、文章等。
新华网:重蹈覆辙,贵圈怎么了
1. 偶像不仅要五官正,更需要三观正,违法乱纪也配做榜样?
2. 有前车之鉴,仍重蹈覆辙,贵圈怎么了?
3. 好家伙,1.6亿!一个敢要,一个敢给,该挨板子的时候也手拉手吗?
央视:谁偷逃税谁就得凉凉“日均薪酬208万元”,网友不仅关注畸高片酬,更关心来路是否正当。监管部门就此依法调查,既能还原真相,又能呵护法律尊严。“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签订“阴阳合同”,于规所禁;偷税逃税,于法不容。整饬行业乱象,回归法治轨道,影视业才能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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