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印度单日新增感染病例就达到40万人,目前感染总数已超过2200万例。 在短短几周内,B.1.617变种已成为印度的主要毒株,并已扩散到约40个国家,包括英国,斐济和新加坡等国。此外,印度西孟加拉邦还发现了一个称为B.1.618的新冠新变异株。
5月11日,四川省疾控专家针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1、我国部分城市检出印度变异毒株,疫苗效力是否有影响?
从全球对新冠病毒变异的监测情况看,目前尚无证据证明病毒变异会使现有的疫苗失效。虽然病毒一直在变异,但到目前为止,它的临床特性并没有改变。
目前科学家发现,国产疫苗对部分国外变异新冠病毒仍有效果,即使预防轻症的保护效力有所降低,但预防重症的保护效力仍旧比较高。
总之,病毒变异是正常现象,不能因为病毒变异,就对疫苗接种没有信心。
2、成都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与北京生物疫苗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针对新冠疫苗接种凭证显示“生产企业”一栏为“成都生物”或其他厂家,但疫苗注射液均为北京生物生产的情况,4月29日,国务院在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专门给出了权威解释:为解决疫苗分装产能压力,经药监部门批准后,成都生物、兰州生物和长春生物等企业负责了部分北京生物疫苗的瓶装和外包装,他们和北京生物的疫苗均为同一厂家疫苗,疫苗是安全、有效的,可放心接种。
3、如果第一针打的是“北京生物”,第二针还可以打其他生产企业的新冠疫苗吗?
可以的。
但一般来说,建议使用同一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完成2剂次接种。如果遇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而无法用同一个生产企业的疫苗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9145908@qq.com)
近期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