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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敲诈被判缓刑期间又将前妻砍杀 具体什么情况?

2021-07-19 14:04 来源:网络

时过三年,提起女儿的惨死,邵增梅仍泪流不止。2018年6月30日晚,陕西志丹女子朱艳荣带着女儿回家时,刚与她离婚四天的前夫高毛成从黑暗中窜出,先后用斧头和刀子向朱艳荣头部、颈部等身体多处砍刺二十余下,致朱艳荣当场死亡。朱高二人的女儿燕子(化名)目睹了这一切,她当时年仅9岁,其因护母,亦被高毛成的斧子划伤嘴唇。鉴于高毛成残忍的作案手段等, 2019年6月25日,延安中院一审判决高毛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高不服判,上诉至陕西高院,2020年7月2日,陕西高院裁定驳回高毛成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截至目前,该案仍在死刑复核程序。

男子敲诈被判缓刑期间又将前妻砍杀 具体什么情况?

此前报道:

2006年12月,陕西志丹,17岁的朱艳荣和29岁的高毛成举办了婚礼,成为高的第三任“妻子”。2009年7月,二人的女儿燕子出生。2012年,双方在民政局补办了结婚证。据朱的家属介绍,高毛成肚量很小,不让朱艳荣接触其他男人,包括同学朋友,为此两人还经常吵架,且高毛成还会动手殴打朱艳荣。

2017年3月,高毛成因敲诈11万元被刑拘,同年4月7日被捕。2017年11月30日,高毛成被判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8年5月,朱艳荣将高毛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朱艳荣诉称,2009年、2016年,她曾向法院两次起诉要求离婚,“但被告却依旧死性不改,且情况愈演愈烈,殴打原告手段越来越残忍,导致原告身上经常有各种淤青伤痕”。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志丹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女儿燕子由朱艳荣抚养并负担抚养费,高毛成享有探望权。

2018年6月30日晚,高毛成因疑心刚刚解除夫妻关系的前妻婚内出轨,携斧头及刀具到被害人朱艳荣居住的楼下,当朱艳荣带着女儿回到楼下时,高毛成持斧头、刀具在朱艳荣头颈部、上身砍刺二十余下,致朱艳荣死亡,女儿被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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