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吴谢宇弑母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吴谢宇辩护律师冯敏告诉新京报记者,吴谢宇当庭未表示上诉意愿,她将在线下与吴谢宇会面后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上诉。
吴谢宇父亲的朋友沈之(化名)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前来参加庭审的吴父朋友和家属曾希望不要判处吴谢宇死刑,宣判后吴父朋友和家属均表示“不满判决结果”。
冯敏律师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福州中院一审宣判后吴谢宇有10天上诉期,“是否上诉要看他在上诉期内的最后意愿及行为。”
在吴谢宇被捕后,他的舅舅、父亲的朋友曾出具谅解书,他的爷爷、姑姑还帮他请了2位律师,但会见时均被拒绝,最终接受了一位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朝晖曾是亲属所请的律师之一,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作为吴谢宇的亲属,他们还是希望法院能轻判,“一头是母亲,一头是孩子,家属也很悲伤。但毕竟还是有亲情的,吴谢宇没有兄妹没有父母,就这么一个孩子,他们说不能不管。”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天琴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天琴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天琴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天琴头面部,致谢天琴死亡,并在尸体上放置床单、塑料膜等75层覆盖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剂。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天琴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天琴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购买身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吴谢宇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经过长时间预谋、策划,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吴谢宇杀害母亲的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践踏人类社会的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到案后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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