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都市快报 报道:近日,浙江湖州一男子在法院庭审时突然吞下面前的一份纸质证据。由于证据原件此前已得到法院认定,被吞后并不影响案件审理。该男子依法被罚5万元。
网友评价:近日,浙江湖州一男子在法院庭审时突然吞下面前的一份纸质证据。由于证据原件此前已得到法院认定,被吞后并不影响案件审理。该男子依法被罚5万元。
其实这个男子真的是二傻子了,就是该证据此前没被认定,因其销毁证据(导致证据灭失)的行为也足以认定该证据对其不利,从而作出对其不利的判决。法律逻辑绝不会保护无法无天的行为,否则还要那么多法律人干嘛??
不仅不会影响结果,甚至可能导致法官因此行为采信证据指向的事实,实在没必要这样做……
好尴尬,年度沙雕新闻又多了条,这个时候当庭销毁证据已经没有作用了哦
年底了各种撒刁又开始冲业绩了,前几天还有个在南京顺走后背箱15万,骑共享单车骑了400公里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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