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明确,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相关报道:安徽出生人口呈现断崖式下降
安徽省政府网站公布《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到,#安徽省出生人口连续4年减少#,人口形势极为严峻。2017年-2021年出生人口增长率为-12.1%、-11.4%、-15.8%,-17.8%,呈断崖式下降趋势。文件中还提到,建议在子女6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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