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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堪多年家暴丈夫获刑13年 结婚50年遭受家暴二三十年

2021-12-23 09:38 来源:网络

贵州一女子长期被丈夫酗酒后辱骂甚至动手,不堪忍受的她用拐棍将丈夫打死。最后,这个女人被判了十三年。

女子不堪多年家暴丈夫获刑13年 结婚50年遭受家暴二三十年

顾欣在供词中表示,她与丈夫甘强结婚五十年,刚开始结婚时,双方感情还算不错,两人共养了三个孩子,就这样过了二十多年。

「近二三十年来,先生爱喝酒,喝完酒就骂家里人,还常常打我。」顾欣说,甘强不但骂家里人,还会醉酒,对邻家的人也不例外。

顾欣的孩子和几个邻居都证实,甘强醉酒后脾气不好,爱骂人。每个人都知道他脾气不好,都不跟他唠叨。

顾欣的长女说,她们从小几姐妹就是看着她爸爸喝完酒泼她母亲长大。「爸爸喝酒回家后总爱唠唠叨叨,妈妈看到爸爸喝醉后喜欢跟爸爸说一声,爸爸听到后就动手打妈妈,所以两人一直在吵架,但我妈妈不能打爸爸,平时也是她被打」。

母亲回忆起母亲被打过两次住院,“一次是打了腰杆,妈妈告诉我们,她的腰杆被爸爸打伤了,疼得很厉害,所以我们送妈妈去医院检查,然后开药回来慢慢调理。有一次,是妈妈被爸爸打红了眼睛,妈妈把孩子打红了,孩子们又送她去医院检查。

顾欣则表示,为自己的家庭暴力,她为了孩子,一直忍无可忍。

但是两人之间的矛盾,终究还是爆发了。

【2】不堪家暴将其打死

顾欣说,案发前二十多天,甘强喝酒和酒后发酒疯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基本上不吃饭,每天喝酒度日,喝酒后就胡乱发酒疯,甚至还造成他自己把他左脚摔断的情况。

2021年6月5号凌晨,因甘强醉酒后行为失控,顾欣委托其子报警,后修文县公安机关出警进行劝诫、安抚。当晚因害怕甘强发酒疯,顾欣还专门去二楼睡的。

当天早上,顾欣早早起床收拾家里卫生,过了个把小时后甘强起床,起来就倒酒喝。“喝酒后他又借着酒性在家里乱骂我和骂女婿的妈妈。骂了一会儿,我没有理他,一边哭一边收拾家里面,他就出去看地里的包谷了。”

到了中午,甘强干完活回来自己煮面吃,吃完又喝了点酒,然后又开始骂人。顾欣供述说,甘强骂得很难听,不仅辱骂她,还指责儿子。

这让顾欣想起正在医院住院的儿子,甘强不仅不关心自己的儿子,也不帮衬家里。她自己一个人除了打田插秧,还要招呼家里喂养的九头小猪、两头母猪、四头牛。

顾欣心里忍了很多年的怒气就起来了,“甘强不仅不帮我分担,还每天大清早起来就喝酒醉并找事乱骂我,对于这种情况我已经忍无可忍了,让我很心寒。”

当时甘强在床上躺着,顾欣拿起甘强放在沙发旁边的拐棍朝他的头部打了大概七八下。

甘强抱着流血的头跑到厨房,但顾欣称她此时寒了心,就想诛他的命。于是她拿着拐棍跟到厨房,看到甘强在喝水,她又拿起拐棍打了甘强很多下。

后来,顾欣判断甘强活不了了就停手,然后去坡上割草喂牛。“到了坡上割草的过程中,感觉有点害怕。”

【3】警方接到报警进行调查

出事后,顾欣告诉大女儿和小女婿说她把甘强打死了。

小女婿供述称,因为顾欣和甘强经常吵吵闹闹的,他以为顾欣说的是假话,就没有理会。

后来,顾欣的子女和亲戚以及村民一起帮忙处理甘强的后事。顾欣称她只给大女儿和小女婿两个说过事情真相,大家都以为甘强自己喝酒醉摔死的,就按照农村的风俗给甘强办丧事了。

但纸包不住火,这件事并没有就此结束。

一同办理甘强丧事的村民甘正,在医院照顾自己母亲的时候,聊到了甘强死亡的情况。

隔壁来照顾自家长辈的余某听罢,觉得此事蹊跷。余某称,他听到甘正说他帮忙整理老人身体的时候,发现老人头顶伤得很严重,家里的地板和天花板都是血,死者胸口也有一块淤青。

余某询问他为何不去报案,甘正认为甘强爱喝酒,喝了摔倒也正常。余某觉得事情有些疑点,就向公安机关报案了。

顾欣记得,办完丧事第二天晚上就有警察来家里调查,并开棺看甘强的伤情。

2021年6月7日,经修文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科在久长殡仪馆对甘强遗体进行尸检,发现遗体上存在多处钝器伤痕,系故意伤害所致。

同日,修文县公安局决定对甘强被杀案立案侦查。

【4】村民请愿从轻处罚

通过对死者家属、亲戚、寨邻的调查,侦查人员发现死者甘强的妻子顾欣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1年6月8日凌晨,侦查人员在贵州省修文县顾欣家中将其抓获。经对犯罪嫌疑人顾欣问调查工作,她如实供述了杀害甘强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顾欣所在村庄的村委会出具证明,载明顾欣在该村居住期间,性格和善,平易近人,和寨邻关系也处理得比较好。

该村的村民还自愿联名担保,甘强喝酒后使用家庭暴力、语言伤害顾欣是多年的事,甘强喝完酒后邻居看了都害怕,甚至邻居有人碰到他就会被骂,顾欣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请求公安、检察院、法院对顾欣从轻处罚。

甘强的子女亦出具刑事谅解书,自述其父亲长期喝酒后无理取闹伤害其母亲多年,长期使用家庭暴力、语言侮辱其母亲,作为子女对母亲的行为完全予以谅解,请求公安、检察院、法院对顾欣从轻处罚。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本院认为,被告人顾欣持拐棍多次击打被害人头、胸部等要害部位,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害人甘强长期酗酒并打骂顾欣,对引发本案具有重大过错,被告人顾欣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做出判决如下:被告人顾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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