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只松鼠因海报中模特的“眯眯眼”妆容引发极大争议。对此,上海市消保委27日发文认为,消费圈的审美也要与时俱进。社会在发展,消费在迭代,商家只有与时俱进,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契合消费者新的审美需求,和消费者建立文化与情感的共鸣。
“小眼睛”成了当下舆论争议的焦点。这一轮对某些“小眼睛”模特、艺术形象的讨伐,造成了很多的撕裂,很多网友晒出了丹凤眼的关羽像、媚眼如丝的唐代仕女图,质问:这算不算辱华?
要看到,在西方种族偏见里,小眼睛、吊眼梢成了中国人的“刻板印象”,成了实施种族主义攻击的龌龊借口。一些辱华的文艺作品着力刻画长着一对阴险狡诈“小眼睛”的反面形象,系列电影《傅满洲》就是其中的代表。对于这样的侮辱,我们绝对不能接受,必须理直气壮地为中国人正名,反击种族歧视、西方偏见,彰显民族自信。
但,种族主义把“小眼睛”当成中国人的刻板印象,不意味着“小眼睛”本身有错了、“辱华”了,不是艺术形象当中表现了“小眼睛”,就是在迎合西方、侮辱中国人。中国人有十多亿,有目光炯炯的大眼睛,也有目光犀利的小眼睛,反对西方对中国人的歧视,结果变成了中国人对中国人的“外貌歧视”,成了“长相辱华”,这本身就很荒唐。只要不是为了迎合西方的偏见,模特的眼睛小又如何?
广告模特的接受度,电影艺术形象的认可度,都可以讨论,但是不应该挥舞大棒,将暴力指向自己的同胞。那样只会自乱了阵脚,破坏了正常的营商环境,破坏了艺术创作的宽松氛围,让企业经营动辄得咎,让文艺工作者如履薄冰。
钱钟书先生在讨论诗作的文化传承时,说过:后来诗人“不求与古人合而不得不合”,那就已经“让古人作了主去”。如果把西方偏见放在心头,作为唯一的标尺,必须满拧着干,才觉得那是自信,那才没被歧视,本身就落入了西方偏见的标准当中,成了“不求与‘西人’合而不得不合”,结果就是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是人之非,非人之是”,看似特立独行,终是落在别人的阴影里,因为自己没有独立的审美、价值标准。真正的文化自信是“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始终坚持中国自己的审美,大眼睛、小眼睛都不是艺术表现的禁区。
要看到,很多参与讨论的网友的初衷,还是朴素的爱国情怀、民族自豪感,见不得中国人形象被诋毁,但是,要特别防范一些自媒体,利用公众朴素的爱国情绪拉仇恨、搞撕裂,为自己赚取流量,刻意在网络上“碰瓷”“砸玻璃窗”,动不动把普通的审美接受差异上纲上线成“大是大非”问题。
另一方面,文艺工作者在创作作品时,也必须践行“学古不泥古、破法不悖法”的要求,把握创新、传承和公众审美接受之间的平衡。特别是商业作品、商业广告更要契合消费者的审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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