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我局接群众举报:一网民在某微信群内发表不当言论。经查,2021年11月6日,秦某(男,33岁)在“户县馍店”微信群内讨论上涨馒头价格一事,因他人不同意涨价,为发泄不满情绪,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不当言论。2022年1月2日,孙某(男,30岁)将近2个月前的该段聊天记录录屏转发至多个微信群内,有意误导舆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秦某、孙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七日。
网友评论:#西安公安通报微信群馒头涨价一事#不信谣不传谣,看新闻,看官方,多些正能量,少些负能量。社会和谐,网络和谐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西安公安通报微信群馒头涨价一事# 这是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原户县)分局通报鄠邑区「户县馍店群」发生的事情,前天骂西安人是猪的事情发生在西安市「西安馒头协会群」,两码事,很多混为一谈。后者的处理,现在可知的就是有关部门认定「西安馒头协会」非法,已经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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