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以来,a股继续震荡调整,让投资者称之为无法忍受。受市场冲击影响,不仅普通投资者,基金经理也经常吃瘪,许多数百亿知名私募股权遭遇了净值大幅回落的问题。
2067只私募基金跌破预警线
截至3月中旬,2067只私募基金自成立以来的收益率已跌破预警线,其中,涉及21家百亿元级私募的183只产品。
中睿合银研究总监杨子宜向记者表示,虽然证券类私募旗下相关产品收益率走低,但也要看到,在当前估值水平下,市场投资价值已凸显,证券类私募大概率会维持合理的多头仓位。
截至今年2月中旬,《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发现,1259只私募基金自成立以来的收益率已低于-20%;在随后的一个月内,目前跌破预警线的证券类私募基金数量已增至2067只,增幅超过六成。其中,有506只产品收益率低于-30%。
玄甲金融CEO林佳义向记者表示,由于今年以来国际股票市场面临地缘政治风险、美联储加息预期升温等多重利空因素影响,资金持续从资本市场出逃,国内A股市场也备受影响,例如近期港股不同板块的回调,包括较为稳健的医药、互联网板块也同样受到影响,但同时也要看到,估值的不断下降也正是布局的最佳时机。
杨子宜也向记者表示,年内A股市场有两方面影响:一是美联储加息预期带来的成长类标的估值下跌;二是地缘政治风险外溢。
从策略来看,在2067只进入预警线的证券类私募中,包括了多个策略产品,主观多头、FOF、股票中性、量化策略和固收等均涉其中。从收益率偏低的产品来看,主观策略占比较高;从排名后100只产品来看,主观策略占到八成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备受追捧的量化策略,今年以来已有多只产品收益率大幅下滑。数据显示,包括中金方寸、鑫丰基金、梦享亿族和可伟资产等在内的多家量化私募,旗下相关产品自成立以来的收益率更是低于-80%。
从管理规模来看,无论是百亿元级私募还是中小型私募,旗下相关产品自成立以来的收益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且偏低的产品收益率更是低于-30%,其中就包括了百亿元级私募的多只产品。
数据显示,21家百亿元级私募合计183只产品自成立以来的收益率低于-20%,其中,有10只以上产品收益率更是低于-30%,且有多只产品同属一家百亿元级私募。
在这21家百亿元级私募中,除了有新锐私募外,多家老牌私募也在其中,例如映雪资本、汉和资本、汐泰投资、正圆投资和希瓦私募等;从策略来看,也包括了股票多头、FOF、复合策略和相对价值等。
再遇集体杀跌 中概股底在何方?
2022年3月10日,美国证监会(SEC)发布公告,根据HFCAA,认定百济神州、百胜中国、再鼎医药、盛美半导体、和黄医药5家公司为有退市风险的“相关发行人”,并纳入临时被识别名单(provisional list)。若上述公司连续三年未能提交美会计监督委员会所要求的报告(主要是审计底稿等相关核心数据),则将被强制退市。
3月11日凌晨,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对于近日美国证监会发布消息,依据HFCAA认定了五家在美上市公司为有退市风险的“相关发行人”,中国证监会表示已经注意到了相关情况,并称这是美国监管部门执行《外国公司问责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一个正常步骤。
证监会表示尊重境外监管机构为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加强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但坚决反对一些势力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错误做法。“我们始终坚持开放合作精神,愿意通过监管合作解决美方监管部门对相关事务所开展检查和调查问题,这也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
虽然SEC根据HFCAA对中概股进行识别并非突发事件,今年年初SEC颁布了针对中概股公司的意见函,旨在引导中国公司就其各类风险提供更准确、直接、透明的信息披露,但点名部分公司的偶发依旧冲击了中美针对上述法案存在达成和解的乐观预期,大跌也随之而来。对于在美上市的中概股而言,除了等待能做些什么?
对此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elven & Myer LLP)资深律师钟雪垠对第一财经表示,根据HFCAA的规定,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聘请了注册于美国之外的审计师,且PCAOB认定在其注册地无法完整开展检查或调查,SEC有责任持续识别该公司并予以披露。
“因此,企业除了等待可能还会面临几种选择,一是选择一家非中国大陆的审计机构替换现有审计机构;二是计划私有化,为二次上市铺路。”
“我们认为未来中美监管层面进行协商、合作,共同解决问题仍有空间。”德汇国际律师事务所(Dorsey & Whitney LLP)全球合伙人、北京管理合伙人刘思锐也对记者表示,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公司有众多非常优秀的中国企业,代表了中国市场最为活跃、最具成长性的市场主体。一方面,中概股公司在本阶段应当在专业律师及中介团队的协助下继续积极探索美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工作方案;根据HFCAA中的申报规定,公司需要积极履行并谨慎落实相关材料提交和信息披露工作。另一方面,中概股的信息合规问题涉及复杂的制度协作问题,需要中美的监管层协商合作,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案。
“受到跨境监管环境变化影响,也确实有很多我们的客户以及其他中概股公司希望进行回港、回A的操作,在境内进行二次上市。”刘思锐进一步表示,总体而言,中概股主要的应对方式包括三种:
其一,在香港市场进行再次上市,具体方法例如二次上市(secondary listing)及双重主要上市(dual primary listing)。其二,进行私有化,并且在私有化后回内地或香港上市交易。其三,完全遵守SEC的要求接受相关审计核查,继续在美国交易。“无论如何,我们建议中概股企业准备积极的应对预案,与我国监管机构、境内外专业团队保持密切沟通。”
据王宗豪统计,大部分中概股(52家公司占中概股总市值的96%,包括20家已经两地上市的公司)目前已经具备香港二次上市资格。另外,港交所和监管机构正就放松不符合利润要求的 “科技创新”企业上市规则进行磋商。他表示,假设最终规则与生物科技公司适用的规则相似(市值高于15亿港元),大约超过41家中概股公司有望获得香港上市资格(占中概股总市值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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