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21年10月12日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一处在建工程倒塌造成4人死亡的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后,天津城建隧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隧道公司)董事长授意,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项目经理决定以事故造成1人受伤为统一口径,谎报伤亡,并向有关部门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到错误地点核实情况。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已有7人因事故发生和谎报伤亡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张慧军、于宏伟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批准逮捕;施工队负责人刑青明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审。另郭春林、索明伟等4人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审。
此外,根据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还将事故调查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公职人员履行职责的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经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后,对天津隧道公司等6个单位的19人提出党纪政务处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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