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0-24时,长春市新增本地确诊病例285例(含212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其中宽城区97例、绿园区44例、南关区39例、二道区27例、经开区22例、朝阳区15例、长春新区13例、九台区11例、净月区7例、汽开区5例、农安县3例、榆树市2例。
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621例,其中宽城区287例、绿园区108例、二道区45例、九台区42例、经开区33例、长春新区32例、净月区26例、朝阳区20例、南关区10例、汽开区9例、榆树市6例、德惠市2例、公主岭市1例。
截至4月13日24时,长春市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3627例,无症状感染者18689例。目前,以上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开展追踪排查,并落实管控措施,并对以上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场所进行了终末消毒。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严峻,广大市民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减少疾病感染风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9145908@qq.com)
近期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