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疑因父母吵架被母亲扔河里身亡 浙江嘉兴年轻父母争吵后将孩子扔到河中,一对夫妻疑因吵架,妈妈将小孩扔进河里,事发后当地相关部门多方搜寻,小孩被打捞上岸,不幸溺水身亡,小孩母亲被警方控制。
【叶律说法】
地狱空空荡荡,恶魔在人间。两口子吵架,无论如何,也不能把气撒在孩子身上,把孩子扔进河里,这样的做法更是丧心病狂,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涉事女子将孩子扔进河里,明知孩子会因为缺乏自救能力而溺水身亡,仍然故意这样做,主观上具有希望和放任孩子死亡的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也就是说具有故意非法剥夺孩子生命的犯罪故意,客观上导致孩子溺亡,非法剥夺了孩子的生命权,涉嫌故意杀人罪。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本案发生因夫妻吵架引发,在家庭成员之间,是典型的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涉事女子可能要被从宽处罚,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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