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踩踏事件怎么回事?密云公园踩踏事件处理结果如何发生的在哪一年?据消息显示,2004年2月5日在北京市密云县发生的事件。因拥挤造成人员伤亡,有30多人死亡。
事件经过
北京市密云县踩死挤伤特大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及密云县医疗机构积极投入抢救,记者9日了解到一份抢救时刻表。
5日晚7时45分:市120急救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即通知密云分中心迅速查明情况,组织抢救。
晚7时50分:密云县医院院长赶到事故现场。
晚7时53分:密云分中心急救车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晚8时许:第一批5名伤员被送至县医院,已无生命体征。县医院调动6台心电图机对陆续送来的已无生命体征的伤者进行检查,对有生命体征的伤者进行抢救。
晚8时20分:密云分中心向市急救中心报告,现场伤亡超过30人,向市急救中心请求支持。市急救中心接报后启动紧急预案,并请市卫生局调动有关专家增援。
晚8时45分:市急救中心组织的急救队伍从市区出发。
晚9时20分:急救队伍抵达密云,后对无生命体征的伤者进行复检,并将死亡者摆放在医院大厅,对有生命体征的伤者进行急救。
7日中午,伤者中有两人首批出院。截至9日上午,共有5人已经伤愈出院。
处理结果:
12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密云踩踏案进行终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密云“2·5”特大伤亡事故两名玩忽职守人孙勇、陈百年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所长孙勇、原政委陈百年三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
今年1月31日至2月10日,北京市密云县在该县密虹公园举办“密云县第二届迎春灯展”游园活动。密云县公安局为此制定了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该方案中规定,迎春灯展期间,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负责维护密虹公园内白河东岸观众游览秩序和彩虹桥(包括桥的东西两端)的行人过往秩序,控制人流量,确保桥面畅通,不发生挤死、挤伤事故。同年2月5日晚,密虹公园内观看灯展的游人骤增。时任城关派出所所长孙勇、政委陈百年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按规定派出警力到云虹桥两端对游人进行疏导、控制,致使云虹桥上人流密度过大,秩序混乱,部分游人在桥西侧跌倒后相互挤压,造成特大伤亡事故发生。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孙勇、陈百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分别担任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政委期间,对具体负责的灯展安全保卫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未严格执行、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保卫方案,在2月5日晚没有按规定派警力到负责安全保卫的云虹桥执勤,以致云虹桥发生游客拥挤时,现场没有民警进行疏导,致使发生挤压死伤事故,造成国家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遂于11月26日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孙勇、陈百年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宣判后,孙勇、陈百年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遂依法裁定驳回孙勇、陈百年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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