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老人坐网约车猝死家属索赔#,法院:没过错】11月25日江苏无锡,惠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案件。2021年11月22日,周女士为71岁的父亲预约了网约车,上车后周大爷发出鼾声、胳膊伴有抽筋状。司机陈某发现老周不再发出鼾声,全程也未呼救后,立即联系周女士尝试呼叫老周,周女士要求陈某尽快送医。陈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全程鸣笛,将老周送往医院。经过抢救,老周被宣告临床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事发后,周女士将司机陈某告上法庭,称陈某对父亲的死亡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惠山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反应迅速没有耽误时间,已履行了尽力救助的义务,无须承担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最终,法院一审驳回周女士的诉讼请求,周女士不服一审判决,表示会进行上诉。
近日,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案件。2021年11月22日,71岁的老人乘坐网约车时突发疾病,司机发现后第一时间将老人送往医院,但老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事后,老人家属将司机和网约车平台共同告上法庭,要求双方对老人的死亡应承担50%的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司机反应迅速没有耽误时间,已履行了尽力救助的义务,无须承担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via.江南晚报)。网友表示:死哪讹哪,家属怎么不把医院也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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