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搬迁是我国拆迁政策的产物。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住房转移越来越多,二手房市场上大量出现。
很多人一直不了解搬家的特征。 在我们房子的买卖过程中,它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一、看有无产权证
搬家店其实有两种。 最重要的区分是房子是否取得房地产权证。 这也是影响搬迁地点贩运的最重要因素。
如果有票的话,那和普通的商品住宅没有区别。 你会发现在房屋管理局系统内有以你名义的住房。再次购买其他房屋,就不能算首套。受限购政策的影响,首付比率和房贷利率的上升。
如果没有票,通常只有回迁合同或拆迁补偿合同。 但是,这只不过是民间商业协定,房屋产权还没有被房屋管理局官方承认。 严格说来,房屋所有者没有房屋所有权。
因此,原房主想卖房的,只能在公证处进行公证交易,然后在产权证出来后才能完成真正的过户交易。
二、看土地性质
原征收村集体土地的,流转地产权也属于村集体,个人没有产权证。
如果原征收的土地是划拨用地的,个人可以对房屋有财产权,但对土地没有任何权利。
要转让,首先需要补充土地出让金。
根据规定,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当补充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被拆除户的原土地使用权是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请办理转让手续之日标定地价的30%征收。
被拆除户原的土地使用权是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请办理转让手续之日标定地价的60%征收。
被拆除房屋原土地以转让方式取得的,或者被拆迁房屋按市场价格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这笔钱一般由买卖双方的受让人缴纳。
如果拆迁前是有个人所有权的商品房或城市棚户区,就没有这个问题。
三、看有无交易限制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是为重大市政工程搬迁建设的配套商品房。
此类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进行上市交易。 获得产权证或者契税完税证明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五年后可以按市值自由买卖。
主要是为了避免炒面行为。
另一类是房地产开发转移,这类转移地与一般商品房相同,属于被安置者私有财产,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无转让期限限制。
由于各种因素,无论是同一个地段还是同一个楼盘,商品房价格都比商品房便宜,因此商品房价格极具吸引力。
但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切以产权证为交易目的及交易是否完成的标准。
所以,购买时一定要弄清楚不属于有产权证的搬迁房。 否则,对购房者来说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
产权证上面的面积与当初的协议面积不同,可能需要填补差距。
房价上涨,出卖人反悔不愿出售的,主张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合同,发生法律纠纷。
暂时不能备案登记或产权转让登记,可能故意多卖一间房。 有时遇到即使有索赔也没有赔偿能力的困境。
首次取得产证,可能需要追加缴纳土地出让金。 此外,部分商品房远低于市场价格或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交易时可能面临补缴情况。 这些会大幅增加你的购买成本。
买受人虽有购房合同,但实际居住,但无过户,不能享受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等政策。
所以,为了避免上述风险,在购买搬迁地之前,一定要确认对方是否有门票。
否则,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原房主取得产权证和过户最迟期限,并设定违约条款。
另外,在没有过户之前请不要支付房间的钱。 一定要预约最后的钱。 或者更容易,我建议你选择有信誉的大型中介公司,控制交易环节中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
但除了上述交易风险外,由于搬迁地点规划差、密度高、人员流动大、无房产,居住不舒适,转售更困难,购买搬迁地点的朋友建议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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