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的房地产租赁市场上,“押金”这个词很常见。 “押金”是“垫、压”的意思。 一般是指在建筑物租赁关系中连带产生的“押金”。 这笔费用是为担保出租人,即房东的债权(如租金)而支付的费用。 保证的范围不仅仅是租金的延迟、租赁后房子恢复原状的费用、以及最后租赁时把房间还给房东之前的准备金。 根据管理合同的规定,管理公司代房东保管押金的情况很多。
“礼金”是作为“谢礼”支付给大家的,是日本独特的惯例。 据说礼金的由来是战后很多人无家可归,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感谢租客”,作为谢礼另外支付的金额是房东的收入,没有必要返还给租客。 在东京一般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在大阪相当于两个月的房租。
“更新费”相当于更新金。 普通合同成立时,出租人续签合同的,应当向房东支付续签金。 在东京一个月的房租(不含管理费),在大阪没有支付更新费的习惯。 另外,更新费是房东的收入,不需要返还给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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