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肇银处罚决定字(2022(1号、2号),广东四会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广东四会泰隆村镇银行) )符合人民币货币防伪反假管理规定及反洗钱行为
陈骏奋时的广东四会泰隆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对广东四会泰隆村镇银行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罚款1万元。
记者查询发现,广东四会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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