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欠9.8亿未还家族信托被击穿 张兰信托被击穿什么意思?所谓 信托(Trust)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也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所谓“家族信托被击穿”就是信托隔离失败。张兰家族信托基金,是当年为了避免被cvc追逃巨额债务,而成立的家族信托基金,信托里面的钱本身是跟债务没任何关系的,实现财富隔离。受益人为汪小菲和其子女。信托可以实现资产的所有权转移,不再放在张兰个人名下,实现财富的隔离,一旦财富隔离失败,就是被击穿了。
具体来说:
家族信托,它是一个独立于张兰、汪小菲和她的孩子们以及信托公司,这样一个非常安全的一个钱袋子,他的这个钱袋子里的钱,因为不在张兰自己的名下,应该是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的。
张兰其实在设立这个家族信托之初,跟银行进行设立信托目的的函件里面就已经表述了,他就担心CVC跟他有这个对赌协议,未来可能会向他追偿2.8个亿的。
张兰把这些钱,放进了家族信托之后,本身这笔钱已经不是他的钱了,但是,但是她曾经授权家族信托,分别给他自己和汪小菲转了多达6800万美金。
还有张兰在2014年,授权从家族信托里转出去一笔钱,用于购买后来登记在她自己名下的一套三房一厅的公寓。
后来在2015年,CVC对他的信托的账户发出冻结令之后的两天之内,他就加急让银行去帮他把3580万美金转出他的信托账户,最后这个就被当做对方律师的一个很好的证据。
所以就是因为,张兰没有把家族信托的钱和他自己的钱做一个很好的区分,而让信托目的发生了。这才会造成他的家族信托被击穿。
案例:张兰的海外家族信托为何会被新加坡高等法院击穿?
新加坡高等法院做出的判决里记载,因履行收购协议,CVC方于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6月13日期间向张兰的嘉盛银行账户转账2.54亿美元,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7月21日期间张兰将其嘉盛银行账户里1.42亿美元的资产转至以SETL(一家张兰实际控制的离岸公司)名义持有的瑞士银行账户(“CS账户”),其中8522.5万美元于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11月27日期间从CS账户转入SETL在德意志银行的账户(“DB账户”)。目前,CS账户和DB账户剩余存款合计约5537.8万美元(注:2014年转入金额合计是1.42亿美元)。【CS账户和DB账户是张兰设立的家族信托的银行账户】
张兰声称信托资产与她无关。但是,张兰却数次以唯一授权人的名义从上述家族信托账户里转出钱款,这些钱款的用途包括在纽约购买公寓;在香港法院发出冻结令之后及新加坡法院发出冻结令之前,张兰以最高紧急的要求指示将钱款转出;张兰的代理律师也书面确认过张兰才是CS账户和DB账户的实际所有人。
基于以上事实,新加坡高等法院否定了张兰的主张,认为张兰为该家族信托账户的实际所有人,并且认为张兰将其个人资产转入SETL的目的是为了躲债,判决同意CVC方提出的任命接管人接管张兰设立的家族信托账户,以便CVC方能够以成本效益高、负担不重的方式追讨账户里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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