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谢娜张杰购房不存在跳单。谢娜于2019年上半年被带着看了两次房,后因不是上海户口,限购,公司购房也被限制,就没有表达购房意愿,并再也没有和前面的中介公司联系。房子并非独家房源,2019年下半年谢娜与另一家中介公司人员吃饭时,得知可以以公司名义购房,就聘请律师委托后面这家中介公司与卖家达成了交易。以公司名义购房,房管局也回复了并无违法违规行为,完全合法合规。卖家在交易达成后,支付了中介公司1%的中介佣金,法院主张,客户有权利在众多中介公司中选择服务质量好报价低的。驳回声称被跳单的中介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审理费用由这家公司全部承担!事实清楚,判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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