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其体积、放射性浓度和盐含量有较大差异。为了防止不同废水之间的交叉污染,核电厂对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常用的废水处理技术包括储存衰变、过滤、蒸发、离子交换和膜分离等。我国对核电厂流出液的放射性浓度有极其严格的规定(GB6259-2011),废水经过净化处理之后,流出液排放口下游1千米处受纳水体的放射性浓度必须达到饮用水标准(总β指标值为1Bq/L),与国际标准相一致。
各种堆型产生的废水不完全相同,对于广泛采用的压水堆核电厂,各类废水的处理工艺如下:
(一)工艺废水。主要为冷却剂相关系统(设备、管道和阀门)的疏水和引漏水。根据其放射性水平和盐含量的不同,可采用预过滤、离子交换、蒸发等方法处理。
(二)设备去污废水。主要为放射性设备去污产生的去污废水,其盐含量较高,一般采用蒸发处理。
(三)地面冲洗废水、淋浴水和洗衣房水。这类废水的放射性水平很低,可经过滤后排放,或采用蒸发处理或膜过滤(反渗透、纳滤或超滤等)处理。如废水含有洗涤剂,蒸发时则需添加消泡剂,或预先分解洗涤剂。
核电厂产生的放射性废液属于中、低放,经过净化、浓缩后采用塑料、环氧树脂等固化在金属桶内;对于低放废液经过上述净化处理后,经检测符合规定值稀释排放
在核电站,由于处理废水的量大、放射性物质浓度较高,都建有专门的放射性污水处理系统,其常用的工艺是蒸发和过滤。前面提到过,废水中的大多数放射性元素都不具有挥发性,利用这一特性,科学家对废水进行加热令其蒸发,再将留下的无法蒸发的放射性物质作浓缩处理。
这个方法有两个优点,其一,核电站运行过程中本身就有很多无用的废热,加热废水不会多耗能源;
其二,蒸发法基本不需要使用其他物质,不会像其他方法因为污染物的转移而产生其他形式的污染物。
另一种方法是过滤法,原理类似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净水器。
在废水流经的管道中安放了专门用来吸附放射性物质的树脂,这样水流走了,放射性物质留在树脂中。过一段时间,树脂吸附“饱”了,可以换上新的树脂。
而吸满了放射性物质的树脂可以通过压缩等方法减小体积,收集后浇筑水泥密封,若树脂中放射性强度不高,放入铁桶密封也行。
一旦排放核废水,中国政府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监测和警报:政府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监测和警报系统,及时监测核废水排放情况,以及周围环境的污染情况。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该及时发出警报并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
2.应急措施:政府应该在准备阶段建立应急预案,包括紧急疏散方案,及时处理污染地点,尽可能减少损失。
3.信息公开:政府应该公开有关核废水排放的信息,包括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污染物种类、浓度等。同时,鼓励媒体和公众监督污染治理情况,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4.法制监管:政府应该实施严格的法律监管,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惩罚和追究责任。同时,建立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框架,强化和完善核废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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