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政府项目企业向市民借款未还 吉林一企业向市民借款未还,吉林省辽源市市民刘强向央广网反映称,5年前,他卖掉房子,借款20万元给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至今本息难收。
刘强提供的借据显示,上方款项说明处写着“借款(壹年期)”,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右下方盖有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的财务专用章。
辽源市市民李勇也在早几年借款给西安区财政局。
他称,2020年,因为亲人生病,他多次到区财政局想要回借款,但财政局说钱是企业借的,应该去找企业要钱。“我也找过企业,但对方表示,他们只跟西安区政府对话。”
记者注意到,李勇提供的借据,正面加盖了辽源市卓远新型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远公司”)财务专用章和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财务专用章。
盖有两个章的借据复印件
企查查信息显示,卓远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15日,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空心砖、砌块、方砖、路边石、彩瓦、建筑用琉璃制品生产、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目前,该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企查查信息还显示,卓远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崔洪铭,持股比例73.3333%,王金成持股比例26.6667%。
此外,卓远公司为辽源市金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股东(以下简称“金都建筑公司”),持股50.20%。
除卓远公司外,崔洪铭和王金成分别持股金都建筑公司为25.8%和24%。
2022年,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一份执行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要求被执行人卓远公司、金都建筑公司偿还欠款及利息。
裁定书还显示,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采取了下列执行措施:于2022年5月11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于5月6日、9月19日两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证券、工商、网上银行等相关财产信息,并查询了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
经查,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及其下落,本院于2022年8月16日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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