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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5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_最新司法解释明确:逃税十万元以上即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

2024-03-18 23:4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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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5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_最新司法解释明确:逃税十万元以上即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

最新司法解释明确:逃税十万元以上即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

据新京报记者行海洋报道,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共同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宣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其中明确了相关的刑事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四庭庭长滕伟指出,《解释》中对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等14项罪名的定罪量刑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对原先三个涉及税务的司法解释中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适时的调整。

例如,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界定了逃税罪,即当纳税人采用欺骗或隐瞒的方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从而逃避缴纳较大数额且占应缴纳税额十分之一以上的税款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缴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则可能被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样,对于代扣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行为,其处理原则也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滕伟透露,《解释》中提升了逃税罪定罪量刑的标准。具体而言,《解释》第二条指出,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达到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者,分别被视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

对于代扣代缴义务人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行为,"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也同样遵循前述规定。

除此之外,《解释》还进一步明确了涉及假发票和虚开发票等各种类型的涉发票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该报道由白爽编辑,陈荻雁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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