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细心的读者或许已察觉,我更新文章的节奏已然不再规律。往昔的我,坚守周更的承诺,而近两月却时而“半月谈”,时而周更与“半月谈”交错,何故如此?答案便在于我近期代理的一个涉及数字货币平台的案件,频繁的出差使我不免旅途劳顿,三日之行,足以令写作计划泡汤。然而,忙碌之余,亦有收获与感悟,今日借此闲暇,与诸位分享一二。
接手案件之初此案前期,我与客户历经多轮深入交谈,逐步揭示了受害人为维权所做的种种努力:报案、举报、检举、投诉,可谓无所不用其极,然始终未能获得公安机关的立案通知。拨打市长热线、网络求助后,得到的回复竟是:嫌疑人另涉他案已被立案侦查,若认为其涉嫌其他犯罪,需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现机关无权处理。听此描述,我脑中警铃大作,预感到此案或将耗费我大量精力,甚至可能长达数年之久。然而,作为一名律师,挑战权威、探明真相的决心驱使我决定深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真正原因。
南巡查证之旅秉承追根溯源的精神,我首站来到客户最后一次正式报案的“画圈之地”。此处所谓“正式报案”,是指备齐报案书与全部证据材料的严肃行动,实际口头报案次数已难以计数。抵达目的地后,我手持立案监督申请书径直奔赴区级检察院,请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检察院却以无“不予立案通知书”为由拒绝审查。无奈之下,只得按检察官建议前往公安局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获取该通知书。辗转至承办警官处,警官言辞逻辑严谨,称因未曾受理此案,故无法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面对如此解释,我一时竟无从辩驳(惭愧,律师脸面略挂不住)。追问下,警官详述未予立案缘由,并证实已将此案移送南部某地。对于南部公安局声称未收到材料一事,我请警官查询移送时间和对方签收情况,警官悉数告知,至此,我唯有抱憾离去。
深入南部腹地返回上海,与客户沟通后,我深感有必要亲赴南部某地与当地警官面对面交流。不久,我再度启程,几经周折终与承办部门领导会晤。我详述此前在“画圈之地”的遭遇及南部公安局对材料接收问题的反馈。警官见我功课做足,虽起初回应与对当事人相似,但随后表示愿意接收我方提交的规范材料,并强调罪名认定由检察院负责,警方仅负责侦查。我追问何为规范材料,警官逐一列出所需清单,此次沟通颇为顺利,远超预期,原拟的检察院、纪委监委之行似乎不必了。
二度南下交涉回到上海,与客户共商对策,决定积极配合警方提供所需材料,以期早日实现拿回资金的目标。经过一个多月紧锣密鼓的准备,我们整理出二十多份证据材料。又一个半月后,我携材料二度南下,此次行程直指核心,迅速完成材料递交。警官查验后指出部分仍需补充完善,尽管心有不甘,但考虑到最终目标,我们承诺尽快补足。短暂的南部之行告一段落。
案件带给我们的警示回顾此次办案经历,我深刻认识到在数字货币交易过程中妥善保存交易记录的重要性。以本案为例,警方不仅要求提供平台账号、个人ID,还需提供全部交易明细、交易流水。若买入数字货币的资金源于其他平台转入,还需提供转币交易记录。尤为关键的是,警方要求提供最初使用法定货币购买数字货币的银行交易流水。这一要求无疑难倒众多受害者,尤其是交易时间久远、币源复杂或通过他人赠予获取数字货币者。令人遗憾的是,少数提交完整材料的受害者,其证据之所以齐全,竟是早前因类似事件委托律师报案时,在律师指导下留存了银行流水,如今亦已遗失。可见,证据保全之重要性不容忽视,看似无关紧要的证据,很可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毕竟,无论民事还是刑事诉讼,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尾声
案件仍在进行中,我与南部某地的缘分尚未终结,未来还需数次往返。此刻,我正在东北某地出差的高铁上撰写此文,此次接手的是一起登上新闻的数字藏品平台涉刑案件,我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即将展开新一轮智慧与勇气的较量。在此,我想提醒广大平台用户与运营者,务必在合规范围内谨慎行事,切莫越界,以免陷入困境。
作者简介
魏富海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
区块链行业、数字货币领域刑事辩护
加密资产矿场争议解决
数字资产用户维权
民刑交叉类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刘某某妨害公务案
刘某非法持有枪支案
应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被骗案
尹某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案
张某某合同诈骗案等
核心优势:
在多起刑事案件中,精准把握案情关键,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达到理想辩护效果。面对案件类型的多样性,积累了丰富办案经验。尤其擅长从证据角度挖掘案件辩点,竭力为客户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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