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作为一种P2P架构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非由特定货币机构发行,而是纯粹在网络环境中交易。当前,单个比特币的价值已超过六万元人民币,这也吸引了大量投资者投身其中。
比特儿网交易损失事件原告王某在名为“比特儿网”的在线比特币交易平台开设账户并开展交易活动。然而,在2015年2月14日,王某发现其在该平台上的21.7267枚比特币不翼而飞。他向网站运营商——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索赔,但仅得到了2.1212枚比特币的赔偿。对此不满,王某以被告未能履行基本安全保障和保管责任为由,诉诸高新区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其余的19.6055枚比特币。
司法裁决与启示高新区法院经审理指出,双方未曾签署书面合同,王某提供的均为打印件证据,无法提供原始载体。鉴于王某无法充分证明其在比特儿网上所持比特币的数量减少及其具体数额,法院认定证据不足,从而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济南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高新区法院法官曲劲松警示,由于比特币并非法定货币,也无法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投资者参与此类投资应自行承担风险。同时,签署网络合同时务必审慎,务必注重保存证据,可以通过截图、拍照、录像等形式,并考虑采取证据公证等方式,在法律框架下有效保护自身权益。
(来源:本报侯月 记者,田天 通讯员)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9145908@qq.com)
近期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