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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措施_西安: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措施

2024-05-09 18:1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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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措施_西安: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措施

西安: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措施

五、许可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购买二手房,以及居民家庭完成选房后的新建商品房。提倡具备条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租赁或购买集中性的二手房,经过微改造后用作员工宿舍、居家式旅馆、民宿等经营用途,从而激活闲置住房资源,构建多元化的住房市场体系。

六、我们将建立健全本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进“白名单制度”的常态化运作,公平对待不同所有制的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以促进金融与房地产之间的健康互动和良性循环。

七、应科学计算企业的相关费用,在土地出让金分摊时不计入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地下停车位、人防工程等设施的价值。

八、对于原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企业自持租赁住房,若企业提出申请并经住建、资源规划部门审核及核算需补缴的相关费用后,可以转变为商品住房进入市场交易。

九、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在还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5%。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屋的建造年限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加上房屋建造年限的总和不得超过40年。拥有两个及以上孩子的多子女家庭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其贷款最高额度可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提高至1.2倍。

十、我们鼓励房地产企业在符合规划指标的前提下创新户型设计,提升住宅阳台等半开放式空间的比例,更好地满足居民对高品质住房的需求。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房屋交付后的质量回访和投诉处理机制,坚决杜绝降低标准、减少配置、擅自变更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业主的交付满意度。

上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有冲突之处,均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2024年5月9日

(来源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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