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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西太原的一位市民薛先生向媒体反映,他在当地知名网红卤肉店——路哥卤肉店购买价值上千元的卤肉后,因其公开批评卤肉口味不佳并向店家索取发票遭到拒绝,薛先生遂向税务局举报。然而,这一举动使得他遭受店主路某某及其同伙的威胁和殴打,以致头部受伤缝了五六针。
面对记者的询问,店主路某某承认确有威胁和动手打薛先生之事发生,但他也声称自己同样遭到薛先生的袭击,并认为薛先生关于卤肉口感差以及借索要发票名义举报税务局的行为属于碰瓷。然而,路某某并未能提供任何自己受伤或薛先生碰瓷的确凿证据。至今,当地警方和税务局尚未就此事给出明确回应。
律师分析指出,路某某等人对薛先生实施的威胁和殴打行为,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假如薛先生的伤势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那么路某某等相关责任人或将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追究,伤势程度越重,相应的法律责任就越重。此外,若路某某的行为符合无端生事、寻求刺激的特征,则他还可能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而受到法律制裁。
薛先生回忆道,这家名叫路哥卤肉的网红店由路某某经营,且路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拥有超过30万粉丝。今年春节期间,薛先生在看到路某某的短视频后,前往该店购买了四盒卤肉,总计花费1400多元。然而当薛先生要求开具发票时,店员表示当时无法开具,并承诺稍后通过微信发送电子发票。
节后,薛先生在短视频下留言提及发票事宜,并表达了对卤肉口感的不满,两人因此发生争执。直到四月二十日,薛先生仍未收到发票,于是他通过短视频平台私信向路某某投诉,并在当地税务局进行了举报。税务局随后联系薛先生了解详情。不久后,薛先生在获得发票的当天收到了陌生短信,对方称已到达他居住的小区,并要求见面。薛先生未确定对方身份即将其拉黑,但在短视频平台私信中又收到了路某某的消息,内容涉及到薛先生的家庭信息,令他深感不安。
出于对家人安全的担忧,薛先生决定于四月二十四日前往店方办公室协商解决问题。然而刚进入办公室,他就遭遇路某某等人强行夺取手机并对其实行搜身,甚至脱掉了他的鞋子。紧接着,薛先生被路某某、牛某某等人按倒在地施以拳脚,当他试图逃脱时又被拦截并带回办公室。
薛先生声称,他遭到了长达四十多分钟的控制与殴打,面部肿胀,头部和手部被玻璃杯、烟灰缸、热水壶等物品砸伤出血,对方还强迫他写下和解书。薛先生恳求对方允许他去医院处理头部伤口和缝针,但却被对方拒绝,对方甚至威胁说:“哪怕流血流干也不能走。”迫于无奈,薛先生答应写下和解书,但当对方要求他在和解书中写下“薛某某无故到店内骚扰、殴打路某某”的表述时,薛先生拒绝了这个要求,随后对方又对他进行了进一步的殴打。
“他们要求我为路某某充值5000元,并赔偿路某某被撕破的裤子3000元。”薛先生说,“更加气愤的是,他们居然声称是我殴打了他们,并主动报了警。”
直至警察到场后,薛先生才有机会跟随警察离开现场。
打人一方指责薛先生碰瓷,声称“如罚款一万必须有人出事”
薛先生表示,虽然自己的手机在冲突中被对方抢夺并扔在书柜顶部,未能记录下殴打过程,但是他留下了部分录音资料。
根据薛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路某某在确认薛先生身份的同时抢夺了他的手机,并将其丢在一旁。接着,录像画面停止,但能听到现场声音。音频记录下了路某某指挥他人搜查薛先生身体的声音,还有连续的掌掴声。路某某自称为“社会人”,扬言整个太原市的人都得给他面子,并威胁薛先生他知道他有一儿一女以及他们的学校位置。“如果你敢动我,我就跟你耗一辈子。”路某某警告说。一旁的牛某某也威胁称:“你老婆孩子的状况我们都清楚。”
在此过程中,路某某让人递给烟灰缸,并声称要置薛先生于死地,随后传来击打声。路某某指责薛先生向税务局投诉导致店铺面临万元罚款,并称:“如果罚款1万,就必须有人出事。”接着,路某某让人拿来纸笔,要求薛先生写下和解书,并不允许他去医院治疗止血缝针。视频结束时,警察到场开始询问双方情况并进行登记。
记者发现,路某某在短视频平台上拥有34.1万粉丝,该账号经山西某卤肉公司认证,并在五月九日上午仍在正常发布视频。该公司一名股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网上看到了有关路某某与薛先生事件的信息,但不清楚具体情况。
五月十日,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路某某,但电话无人接听。随后,路某某通过短信回复称,薛先生并非到店里索要发票,而是选择在短视频平台上发表“难吃”的评论并攻击店家账号,此举带有碰瓷性质。薛先生向税务局投诉商家拒开发票是一种常用的索赔手段。路某某解释说,正是由于四月二十四日薛某某进入办公室并举起手机拍摄,他才对其进行搜身和殴打,如同别人闯入家中偷拍一样,他也有权利进行反击。路某某又称,当时他在办公室里对薛先生所说的一些狠话是在气头上讲的,自己头部也遭到了薛先生的击打而肿起一个包。
针对路某某的上述指控,薛先生全部予以否认。
律师指出,路某某等人的暴力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
在此之前,路某某曾向媒体承认他确实动手打了薛先生,威胁的话语也是出自他口,并表示他对警察也是这样坦白的。
五月十日,记者试图联系负责此案的警察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对方表示不便透露相关信息,建议联系小井峪派出所。随后,小井峪派出所值班人员表示,采访需先联系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记者多次拨打万柏林分局相关部门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太原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将此事登记,并表示会向万柏林分局核实。
薛先生透露,先前处理此事的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他需要先进行伤情鉴定后再继续处理此事。而记者联系到该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时,对方以正在电梯内为由挂断电话,记者后续多次回拨电话均无人接听。
薛先生表示,他已经完成了伤情鉴定,目前正在等待鉴定结果。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的胡磊律师表示,路某某等人威胁、殴打薛先生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薛先生的身体权,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如果薛先生的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那么路某某等相关责任人则可能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追究,伤势越重,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就越重。同时,如果路某某的行为表现出无事生非、寻求刺激的特点,他也可能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而接受法律制裁。
胡磊律师还认为,路某某声称薛先生碰瓷、诈骗,这些都是严重的刑事指控,因此路某某发表这些言论应该有真实证据和证据支持。否则,从民事角度看,这构成了诽谤,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从刑事角度来看,他甚至可能面临诬告陷害罪的指控。
胡磊同时也指出,倘若薛先生确实存在路某某指控的相关行为,那么他也可能面临敲诈勒索、诈骗等罪名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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