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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村民疑被精神病_湃调查|上访村民疑“被精神病”,近八旬母亲深夜也被送精神病房

2024-05-23 15:45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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湃调查|上访村民疑“被精神病”,近八旬母亲深夜也被送精神病房

李和永坚定地告诉他的姐姐李和云,必须要信赖法律,并重申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他在精神病科送餐窗口的铁门外对她嘱咐,应向有资质的机构申请对他进行司法鉴定,以证明他并未患有精神病。

事实上,李和永声称在他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之前,他并不知道自己早在一年前已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这一切发生在大约一个半月前的4月19日,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杨家山村村民李和永被村委会、乡派出所和医院等相关负责人一起,以其臀部患有坐板疮需要治疗为由,送入当地的民营医院——恩施华龙总医院的精神病区。

在此之前,李和永正与其他六位恩施州村民计划第二天一起去信访,他们都牵涉到有关田地等民事诉讼案件。自从去年4月份开始,45岁的李和永(只上了小学四五年级)由于在外务工期间遭遇一场劳动纠纷,从而开始自学法律,并指导其他六人撰写诉讼材料。

5月20日,澎湃新闻随同家属探访李和永时,恩施华龙总医院精神科负责人马和平表示,他们接收李和永的依据是当地提供的去年5月由恩施市中心医院出具的双相情感障碍诊断证明书,以及关于李和永威胁要攻击村干部的反映。

签名确认这份诊断证明书的恩施市中心医院医生李健透露,筛查名单是由村里上报的,医生直接上门进行诊断,筛查阶段可以做出初步诊断,但仍需要进一步复查;复查应在医院进行,包括相关量表测试。但他未对为何未进行进一步复查的问题给出回答。

李和永坚决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病,表示从未接受过筛查,并且对那份诊断证明书也毫不知情。

马和平则表示,他认为李和永并没有伤害他人的危险,并强调,若家属对将李和永送入精神病科不满,应当直接去找村委会沟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遵循自愿原则。当诊断结论和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应对其进行住院治疗:一是已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存在伤害自身的危险;二是已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存在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如患者属于第一种情况,需经其监护人同意方可进行住院治疗;若监护人不同意,则医疗机构不得对其进行住院治疗。而对于第二种情况下的患者或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持有异议,拒绝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在事件发生的前一天即4月19日前夕,李和云收到李和永的通知,让他次日回恩施照顾母亲几天。李和永家的视频记录显示,当天下午一点半左右,多位警察、村干部以及马和平等人驾驶警车和商务车来到了李和永家,声称要带他进城治疗坐板疮。李和云反对弟弟前往治疗,但她未能阻止。李和永最终同意就医,并承诺三个小时内就会回家,因为他第二天要去上访。

然而直至深夜,李和永仍未回家,拨打他的电话时甚至显示为空号。李和云报警后了解到,她的母亲付必香也在同一天被送入了华龙总医院的精神科,诊断为“精神分裂”。

根据我国《精神卫生法》的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需遵循自愿原则,仅当患者出现伤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时,且经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方可对患者进行住院治疗。对于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才由民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尽管李和永坚称自己没有精神病,未曾接受过筛查,并对诊断证明书毫不知情,但目前他仍被困在精神病院内。而他的家人正在寻求法律途径,试图证明他的清白并争取他早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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