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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男孩给主播打赏14万平台拒退_10岁男孩花14万元给主播刷礼物,法院宣判

2024-08-28 20:0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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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男孩花14万元给主播刷礼物,法院宣判

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未成年人巨额打赏网络主播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一些家庭在遭遇孩子初次不当打赏后,未能有效加强监管,部分家长误解为通过声明“未成年人操作”即可从平台成功全额退款,但这并不总是成立。最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未成年人重复打赏案件作出终审裁决,一位10岁儿童小州的母亲试图追讨孩子打赏的14万元,但未能得到法院全面支持。

小州利用母亲熟睡之际,擅自使用其手机登录短视频平台,不仅观看直播,还大方地花费近2万元为主播赠送礼物

小州的母亲在首次发现儿子的打赏行为后,通过平台的“未成年人误操作退款”渠道提出了退款申请,并成功获得处理。然而,不久之后,小州再次趁机使用母亲手机,重复之前的行为,在两周内通过同一平台进行了数百次充值和打赏,总计超过14万元。

当小州的母亲第二次提出退款请求时,平台依据“不接受二次退款”的政策拒绝了她。为了追回款项,她代表小州将平台运营商诉诸法律,要求返还所有充值及打赏金额、利息,并索偿律师费用。

平台方面辩称,首次退款时已明确告知家长若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将不予退款,并指出小州母亲的账号在申请二次退款后仍有打赏记录,表明该账号可能被多个年龄段的人共同使用,其中包括成年内容的互动。

经过细致审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发现,该打赏账号确属小州母亲实名认证。在二次打赏期间,该账号涉及多种类型的主播打赏,并上传了疑似成年女性的自拍视频,以及出现多地登录记录,暗示了账号的多用户使用情况。法院认为,监护人在管理账号消费方面存在疏忽。

鉴于此,法院认为监护人未能充分履行监护责任,存在过失。考虑到平台已事先警告和一审法院的适当退款决定,北京四中院最终维持原判,驳回了上诉。报道者:薛东阳,摄影: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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