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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在吉林长春的一条热闹小吃街上,一名28岁的女性娄某不幸遭遇飞来横祸,被一块从32层楼上抛下的砖头击中头部,由周某所为,随后离世。周某在初审中被判处死刑,并明确表示不上诉。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复核,确认了对周某的死刑判决,并命令立即执行。
周某因生活困顿,产生了对社会的极端不满,进而策划了一系列从高处抛掷物品的恶性行为,意图伤害下方不特定人群。在短短六天内,他抛下了两桶五升装水、三罐未开启的可乐和八块砖头,导致小吃街上三人受伤,其中一人不幸死亡。这种行为超越了简单的高空抛物范畴,构成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属于故意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其恶劣的情节和严重的后果,法院的死刑判决恰如其分。
自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行为纳入刑罚以来,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变得更为常见。然而,由于该罪名的法定刑期较轻,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充分起到威慑作用,部分人误以为高空抛物无关紧要。加上追踪行为人困难,有时警方未必立案,使得违法成本看似不高。
高空抛物是城市面临的重大安全隐患,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它可能涉及更重的罪名,一旦与其它严重犯罪并存,则按更严厉的标准定罪。这类行为的危害性与放火、爆炸等不相上下,故而法律对其严惩不贷。
死刑判决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发出了强烈警告,不仅是法律教育的实例,也提醒公众,高空抛物行为依据情节,可能触犯多重罪名,严重者可至死刑。此判决强调,即使未即时造成重大伤害,执法机关也应加强对此类行为的调查和处理,避免因执法不力而纵容了潜在的犯罪。
周某的最终定罪,反映了社会对高空抛物行为零容忍的态度。理想的预防机制应是,对首次尝试高空抛物的行为即予迅速干预,而非等到悲剧发生。随着技术进步,如利用全楼DNA检测,增加违法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执法部门必须严肃对待每一次高空抛物举报,无论结果如何,都应彻底调查,确保每一起高空抛物行为都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从而有效遏制此类行为,保护公众安全。
评论员: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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