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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烙 宫锁连城_于正《宫锁连城》抄袭琼瑶《梅花烙》败诉6年后才道歉

2024-12-06 13:1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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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烙 宫锁连城_于正《宫锁连城》抄袭琼瑶《梅花烙》败诉6年后才道歉

于正《宫锁连城》抄袭琼瑶《梅花烙》败诉6年后才道歉

回顾事件:2015年4月28日,著名作家琼瑶对余征(于正)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版权,同时将播放侵权作品《宫锁连城》的湖南卫视列为共同被告。此前,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首度裁决,余征败诉,命令其公开道歉并作出赔偿。

琼瑶声称,自己在1992至1993年创作的《梅花烙》剧本及其同名小说,在中国内地广受欢迎,享有高度的认知度。她指控余征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于2012至2013年间,将《梅花烙》的核心创意融入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创作中,与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合作拍摄,几乎全盘复制了《梅花烙》的情节与结构,严重侵害了她的著作权。该剧在2014年4月通过多个平台广泛传播。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文学创作允许一定程度的借鉴,但《宫锁连城》对《梅花烙》的使用超出了合理范围,构成了侵权。法院遂判决立即停止该剧的发行与传播,余征及共犯需赔偿琼瑶500万元,并公开道歉。面对一审结果,余征提出上诉,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6日维持原判。

由于余征未能执行判决,2018年1月2日,应琼瑶的申请,北京三中院正式启动执行程序。琼瑶要求在《法制日报》公布判决内容,费用由余征承担。执行过程中,因无法直接联系到余征,法院尝试通过邮件和亲自上门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件,但均遭遇到被执行方的回避与阻挠,包括公司前台拒绝代收文书,导致执行工作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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