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自行车实名、买火车票实名、买避孕药实名、相亲也实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实名制来到我们的生活中。火车票的实名有效遏制了黄牛党贩票,算是诸多实名制政策中令人满意的一个,纵观各种实名制政策的实施,结果并不尽如人意。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实名制政策已名存实亡。
□自行车实名制
初衷
便于被盗后归还失主
2007年9月,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共同发布《关于规范自行车购销管理的通知》,规定从当年12月1日开始,凡新出厂的自行车售卖实行“实名制”。所有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出厂前刻制独一无二的15位编码,作为自行车专属的“身份证”,顾客购买自行车时需提供身份证,由商家对自行车与顾客的身份证号进行登记“绑定”,以方便自行车被盗后查询及归还失主。
探访
昔日政策今鲜有人知
记者走访了本市多处自行车销售点,几乎所有购买或准备购买自行车的市民都不知道在北京购销自行车需要实名制。
马甸桥一处自行车店面内,售货员在得到顾客购买意向后直接开票,并未进行身份证登记。当记者询问是否需要按规定登记身份信息时,这位售货员表示“不需要”。
不仅品牌自行车专营店如此,本市一些售卖自行车的超市或是销售旧自行车的二手市场,顾客购买自行车也不需要进行任何登记,一些小厂家生产的自行车车架上甚至找不到刻制的15位编码。
当记者询问丰台区杜家坎一处售卖二手自行车摊位的货源、是否需要登记身份证等问题时,摊主立即警惕起来,“都是别人家淘汰的旧车,爱要就要不要赶紧走”。
说法
按编码寻丢车不现实
“出发点应该是好的,但自行车跟凭身份证登记住宿不一样,日子一长,谁去大街上挨个查自行车是不是本人在骑啊,就算丢了,谁去挨家挨户找印着你15位编码的自行车?根本不现实。”从事自行车专卖店销售7年的马先生说。
马先生告诉记者,政策刚出台时他还耐心地跟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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