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入学,在安徽的一些大学,许多新生都被迫使用两部手机——除了开学前自己购买的那部,还有学校要求统一办理的手机及配套的号码。校方为何要统一办理手机和号码,请看记者调查。
“报到那天,学校工作人员告诉我,必须办理‘天翼’手机卡和手机。”日前,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2010级新生张海(化名)向本报反映,学校使用的“校园一卡通”是和“天翼”手机绑定的,不办不能在食堂吃饭,“据说学校管理的好多方面也都要用到‘天翼’手机”。
“校园卡”绑定指定手机,吃饭、洗澡均要使用
记者在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了解到,该校新生入学,要统一办理指定的通信服务商的手机和号码,该号码和“校园一卡通”共同绑定在“天翼”手机中。在学校吃饭、洗澡、借书甚至进出宿舍,都要刷“天翼”手机,否则日常生活将面临诸多不便。
“凭身份证并交纳200元钱就可以办理,其中100元钱是吃饭的钱,另外100元是手机话费。”张海拿出办好的“天翼”手机对记者说,“想不办还不行,在学校总要吃饭的。我现在包里揣着俩手机,打电话就用原来办的,吃饭就用现在这个。”
张海的父亲告诉记者,在张海接到学校录取通知书后,他已经给张海买了部手机,并且选好了张海心仪的号码,“新办的手机每个月要交19元使用费,麻烦不说,还浪费钱。”
记者随后来到绿海商务职业学院食堂,一位大二学生告诉记者,老生之前办的饭卡仍可使用,不过新生不能再单独办饭卡,都要办“电信翼机通”手机,“听说以后老生也要办,进出校门都得刷‘电信翼机通’手机”。
据记者了解,今年秋季开学,安徽数所院校的学生都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9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内的电信营业网点前,两名学生正在办理“天翼”手机。
“我是大二学生,已有自己的手机和号码,开学时听说又要重新办理‘天翼’手机才能吃饭、洗澡,考虑到要再交200块钱,就没舍得。”学生小金说,“这几天都在校外找地方吃饭,很不方便,想想还是来办了,大不了俩手机一起用呗,就是付两份话费有点心疼。”
另一位学生小飞说,现在很多学生都揣着两部手机,真不理解学校为啥要求大家统一办理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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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称为方便管理,表示并未强制统一购买
校方为何统一要求学生办理手机和号码?记者采访了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梁绿林。
“现在学生使用‘电信翼机通’手机,可以在学校吃饭、打水、洗澡和购物,应该是方便了大家。”梁绿林说,“电信公司为学校完善了信息化管理的硬件设施,在网络电视、校园监控等多方面进行了投入,我们已签订了规范的协议,学院与通信商之间是合作共赢的战略伙伴关系。”
梁绿林还说,电信通过技术手段将手机卡和校园卡同时安装在“天翼”手机上,并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学生交纳的200元钱,是生活费和预存话费,不是买手机的钱,“学生每月交纳的19元月租费,包含免费通话、免费信息等许多优惠内容,物有所值。”
针对许多学生反映的强制统一购买问题,梁绿林表示,学校并没有强制学生购买。现在专门针对不愿意办理“电信翼机通”的学生推出了“和谐卡”,即只办理校园卡,不用办手机卡,但“天翼”手机仍免费赠送。
记者随后在学校食堂门口看到了“告同学书”,里面提到,不愿办理“电信翼机通”的同学,可直接办理“和谐卡”。
“开学时,学校张贴的老生报到须知上,明确写着每位学生需要办理手机(‘校园一卡通’)业务。”一位大二学生说,食堂门口关于“和谐卡”的通知,似乎刚贴出来。
记者又联系了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他说,该学校没有强制新生办理新手机,至于食堂为何不给新生办理普通饭卡,他表示“可能是个人行为”。
至于这种统一办手机和卡号的行为是否涉嫌垄断,梁绿林表示,“学校之前跟另外一家通信服务商有过类似沟通,只是未能达成共识。这只是我们和电信之间的合作,并不是限制别的通信服务商,他们之间的竞争与学校没有关系”。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在9月7日上午联系了安徽省电信公司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电信业务由市场部门具体操作,目前对此事还不了解。
专家认为有垄断和强制消费嫌疑,应尊重学生知情权、选择权
据记者了解,目前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类似情况发生。
据新华社报道,山西临汾联通公司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联手在该校推出一种联通手机卡。该卡与学校的多功能卡捆绑,可以使用该卡在食堂吃饭,还能做宿舍门卡、图书馆借阅卡。如果不办该卡,将在校园里“寸步难行”。
“目前在安徽乃至全国多个地方出现的这种情况,是通信服务商之间竞争的具体表现。但通过行政管理手段推动业务拓展显然不可取,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保护垄断竞争。”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样的做法有违市场开放公平原则,学生办什么手机和手机卡,应该由他们自主选择,而不应和校园卡混为一谈。
“在这场博弈中,通信服务商赢得了市场,学校节约了管理成本,委屈的是学生。”这位业内人士认为。
“办电信卡是一种消费行为,学校推行‘电信翼机通’则是一种管理行为,如果将消费行为和管理行为‘联姻’,则有强制消费的嫌疑。”安徽禾森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说。
王律师还认为,记录考勤、保障学生安全是学校应尽的职责,不应该为了自己管理方便,就强制改变学生的生活、消费习惯。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学生则有权拒绝。
9月7日,记者联系了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该局办公室主任张澍泽说,“通信管理局曾于2009年9月专门印发文件,强调在校园营销活动中,各企业不得利用捆绑、搭售等手段,限制用户对电信业务的选择。广大师生在选择电信运营企业的服务时,应享有充分的自主权”。目前,该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一旦发现不合理操作,将坚决要求整改。 #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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