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明确了合法婚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育假外,额外增加7天婚假,女方额外享受30天产假,男方可享受10天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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