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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殇,批示:彻查问题!

2016-03-23 11:15 来源:网络

  一篇《疫苗之殇》让山东疫苗案被人们更为广知,社会舆论也开始翻腾,总理发出批示,要彻查问题疫苗!

面对疫苗之殇,总理批示:彻查问题疫苗!

  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山西,山东,湖南,辽宁,内蒙古,新疆等24个省市。

  疫苗案中查封疫苗品种包括: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

疫苗之殇,总理批示:彻查问题疫苗!
疫苗之殇,总理批示:彻查问题疫苗!

  今天上午,相关部门公布了涉嫌此次问题疫苗案的9家药企。

疫苗之殇,总理批示:彻查问题疫苗!

  以上就是这次疫苗事件的概况和进展,疫苗最终去向及使用情况仍在追查中。

  对于疫苗在生产和流通中的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及正常疫苗的不良反应问题,目前都缺乏足够的识别和补偿。

  以下图文是关于”疫苗后遗症“的一些报道。疫苗的特性决定了异常反应不可避免,通过关注这些不幸的孩子,希望大家能有些风险防范意识,更希望卫生疾控部门能拿出切实有效的行动。

  疾控中心所公布的百万分之一到百万分之二的疫苗严重不良反应率在统计学上或许微不足道, 但对于每一个受害家庭而言却是百分之百的灾难。

  该打的疫苗当然要打,毕竟我们谁也不愿回到没有疫苗保护的年代。关键是要怎么打?

疫苗之殇,总理批示:彻查问题疫苗!

  梁嘉怡今年12岁,身高约1.3米,瘦弱身躯蜷缩于轮椅上,一动不动地坐着。假如不是眼睛在转动,肉眼难以判断她是否活着。呼吸时而急促时而平静,她不能说话,也不知道她究竟是否有意识,轮椅上贴着她出事前的照片,穿着裙子,拿着鲜花,面带笑容站在镜头前拍的照片……然而这些记忆永远定格在10年前,一针疫苗改变了她的命运。


疫苗之殇,总理批示:彻查问题疫苗!
疫苗之殇,总理批示:彻查问题疫苗!

  郭海章是为数不多认定为疫苗事故的小孩。

  郭海章,今年两岁,2012年10月23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珠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用液体脊髓灰质疫苗,11月6日注射了二类疫苗Hib,四天后海章高烧不退,送往医院后出现呼吸困难,随后被送到重症监护室抢救,当时只能靠呼吸机进行呼吸,身体机能失禁,多器官衰竭。医院诊断是急性播散型脑脊髓炎。

  2013年7月9日,黄埔疾控中心召开预防疫苗异常反应专家会议,确诊为:属于预防疫苗异常反应,损害程度为二级甲等。

疫苗之殇,总理批示:彻查问题疫苗!

  朵朵,一个喜欢跳舞的女孩,如今下肢瘫痪。2011年10月18日,朵朵在幼儿园接种了一针流脑A+C疫苗。此次接种行为,幼儿园并未告知家长注射疫苗相关事宜,也未告知家长有关注意事项,只是在注射疫苗的前几天通知家长把疫苗的接种本带回学校。2011年10月29日,在接种流脑A+C疫苗的11天后朵朵开始发生不良反应,被诊断为患有横贯性脊髓炎,多番治疗无效,最后造成朵朵下肢无知觉,二便无意识。如今父母每天都会定时给她排便,照顾着她生活上的不便,工作也受到影响。

  昨日的疫苗之殇震惊了无数的家长,影响了无数的民众,昨晚,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总理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

  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涉案价值达5.7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切实做好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工作。

  最高检下发的通知指出,涉案地区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当地食药监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和密切配合,全面、深入了解非法经营疫苗的流入、案发等信息,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省级检察院要迅速摸清底数,及时汇总报告最高检侦查监督厅。


  涉案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定罪的关键环节,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符合逮捕条件的要及时批准逮捕,并做好捕诉衔接工作。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结合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各省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下指导,深入研究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确保办案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世卫:失效疫苗几乎不会有毒性反应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昨天发布通报称,已了解到中国近日的疫苗事件,世卫组织将等待调查结果的公布,时刻准备为中国卫生部门提供支持。

  世卫组织通报指出,疫苗应该正确储存和管理,否则将失去效力或降低效力。但必须注意的是,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儿童面临的风险在于缺乏对疾病的预防能力,这也是接种疫苗的目的。

  世卫组织鼓励中国的父母继续通过常规的预防接种来保护儿童免受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伤害。

  探访

  社区医院:疫苗企业经过严格审查

  据门诊一名护士介绍,国家免疫规划中的疫苗品种作为一类疫苗,全部由接种单位上报接种计划,国家统一免费分配发放。由于这类疫苗全部由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招标采购,经国家核准有资质且中标的生产企业直接供货,因此是安全可靠的。

  需要市民自费接种的二类疫苗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疫苗经营企业向疾控机构或接种单位直接提供,比如流感、水痘、狂犬病等疫苗。“我们社区使用的二类疫苗也都是朝阳区疾控中心统一发放的,没有从企业采购,因此可以保证安全。”该护士告诉记者,运送疫苗的车配有合格的冷链设备及监控设施,并且配备了集中温度监控设备,因此流通环节很安全。

  私立医院:建议选择疾控中心疫苗

  据某医院一名姜姓护士介绍,医院可以接种一类和二类疫苗。其中,二类疫苗分为国产疫苗和进口疫苗。以水痘疫苗为例,国产疫苗价格是300元,加上挂号费500元及就诊费,接种一次水痘疫苗大约需要1000元。姜护士介绍,这些国产疫苗均是医院向所在的朝阳区疾控中心上报所需接种计划后,再去朝阳区疾控中心领取的,因此可以保证疫苗质量。

  “进口疫苗价格需要2000多元,现在是疫苗敏感期,家长最好选择中国疾控的疫苗打。”姜护士告诉记者。

  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朝阳区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这家私立医院是规范化免疫门诊,所使用的国产疫苗的来源确实是疾控中心。

  解惑:

  1疫苗案曝光后能否继续接种?

  一类可正常接种二类可暂停乙脑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在接受京华时报采访时表示,疫苗该接种还是得去接种,不接种疫苗会让孩子失去保护,风险更大。

  一类疫苗接种没有问题,国家要求接种的疫苗都是免费提供;而二类疫苗中涉及到的乙脑、流脑等危险性比较大,可以暂时停止,等官方有了结论后再去打,这些都不是很着急。如果因恐慌不去接种疫苗,疫苗种率下降,最可怕的后果是一些严重传染病得不到控制,发生暴发流行。

  2接种失效疫苗有何危害?

  孩子得不到保护会增加感染几率

  据介绍,只要是正规疫苗,未冷藏和过期,人接种之后直接致命的可能性较小。这种疫苗最大的风险是失效,人接种后无法对相应疾病免疫。对于狂犬病、破伤风等致命传染病,接种无效疫苗后无法防止感染,一旦感染就会危及生命。而对于甲肝、水痘等疾病,人在接种无效疫苗后会认为自身有抗体,而放松警惕,增加感染疾病的可能。

  周子君认为,过期以后的疫苗从理论上讲,不能够保证品质和效果,对于是否会危及生命安全,至今并没有发现。临期、过期或未经严格冷链存储的疫苗,危害主要在于疫苗失效,打了等于白打。如果孩子们得不到疫苗的保护,就是将他们置于严重传染病的风险当中。家长们要是担心自己孩子接种的疫苗没有效果,可以查询所用疫苗的批次,以及流通方向。

  由于疫苗接种没有最佳时期,只要赶在疾病暴发高峰前一两个月接种即可。疫苗接种是预防性的,可以在体内产生抗体,防止相关疾病暴发。

  3疫苗不良反应概率有多大?

  一般安全无风险少数群体会过敏

  周子君表示,疫苗不良反应的概率是非常小的,有些媒体在这方面不是很专业,过分夸大了疫苗的不良反应。疫苗以极小的剂量作用于人体,一般情况是安全无风险的,有些正好打了疫苗病发了,但没打疫苗也会得那种病,有时纯粹就是一种巧合。这种巧合的概率比打疫苗发病的概率要大得多,例如,有些人认为,打了麻疹疫苗就瘫痪了,纯属瞎扯,有些属于遗传病,跟疫苗无关,这方面需要一些专业知识来科普,告知群众,明辨是非。

  疫苗不良反应是有特异性的,主要是为了预防疾病的,有减毒的作用,如果某一种疫苗有轻微感染的话,应该是成批孩子都有反应,不可能是单独的个体出现问题。即使出现过敏反应,可以进行紧急抗过敏治疗,但过敏反应也只是少数群体才会发生。

关键字: 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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