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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借条?涉嫌敲诈勒索罪

2016-06-20 10:17 来源:IT之家

  近日有媒体报道,一些网络借贷平台向女大学生提供贷款服务,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替代借条,周息高达30%,当借款人还不上款时,放贷人以公开裸体照片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网上还出现叫卖这些女大学生裸照的帖子,有卖家20元打包出售64张裸照。这种互联网金融新生现象极有可能是刑事犯罪

裸照代替借条?涉嫌敲诈勒索罪

  对网络借贷平台来说,之所以能以这么高的利息向提供裸照的女大学生放贷,是因为他们明白这些女大学生定会在意自己的裸照,她们为了不让裸照被公布于众,会想一切办法将高利贷还上。裸照作为个人隐私,没有人轻易会将其交给他人保管,对作为借款人的女大学生而言,抵押自己的裸照去借高利贷,尽管是自愿的,但这样的决定是在有用钱之急,不得已的情况下做出的,但凡有更好的办法能借到钱,她们会拿自己的裸照开玩笑吗?如此畸高的借款利息,对于一个尚在读书的女大学生来说,因不能及时归还借款及高额利息而产生的纠纷在所难免。

  放贷人利用借款人对公布裸照的恐惧心理,设定远高于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息标准,向不特定的对象放贷,本身是非法的,最后,为达非法目的,以公布裸照作为威胁或要挟手段,就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利用互联网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只要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图片200件以上、实际被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或数量或数额虽未达到这几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标准一半以上的,就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罚。

  有权威机构调研显示,有相当数量的女大学生利用裸照抵押通过网络平台贷款,即便是还清了高利贷的情况,但放贷人如果违背当初的承诺,没有按约删除裸照的话,将后患无穷,敲诈勒索、传播淫秽物品这样的犯罪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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