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约炮前发红包给女网友是否属于嫖娼,郑州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郑州 7日发布微博科普称,这其实是很模糊的法律问题。有金钱、财物的往来,并不当然的属于卖淫、嫖娼。公安机关在查获此类案件时,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口供、手机聊天记录、微信红包具体金额大小来综合判断,进行区分。切莫以偏概全,冤枉好人。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9145908@qq.com)
近期热点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