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丰是北京某学校的领导,今年9月份,他通过微信与一名陌生女子“裸聊”,不久后,另一名男子向其发来几张聊天截图。对方称,如果其不缴纳数千元的“费用”,将把这些面部细节清楚的照片,连同刘丰的个人信息一道“挂到网上”。
像刘丰这样不愿意“买单”,结果遭遇截图外泄的人还有不少。自今年9月份以来,陆续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男性网友中招。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不雅照每天都会更新,甚至在同一天中新增8人。而在这些照片背后,则存在着一个以购买个人信息为入口,通过“裸聊”敲诈,分工明确的不法团伙。
存在大量淫秽图片,网络平台如何尽责?
律师称平台放任不处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在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看来,网络平台应尽到对相关色情内容的审查义务。
就微信而言,出于隐私保护,公民正常聊天内容很难被逐一审查,双方在隐私空间内的“裸聊”,也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对于网站而言,基于目前的技术水平和监管能力,是可以屏蔽淫秽色情内容的。如果平台放任淫秽内容长期存在或传播,根据《刑法》规定,就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就上述“裸聊”案例而言,相关人员疑有利用他人隐私逼迫他人缴纳财物的行为,涉嫌敲诈罪;而在互联网上传、传播淫秽内容同样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但是就网络平台而言,应该做好监管工作,防止此类信息传播。
各种途径的信息泄露现象时有发生,而信息泄露近来也成为公安部的重点打击目标。王优银告诉记者,购买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不法分子将个人信息非法曝光或用作非法用途的属于该罪名的加重情节,可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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