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小伙陈香勇在美国为餐馆送外卖途中,曾有歹徒看他个头小,试图抢劫。不过,抢匪没料到这名华裔“外卖郎”从15岁起开始练习散打,已习武22年,更是2014年美国国际武术公开赛散打冠军,陈香勇两三下就把对方打得落荒而逃。
据美国《世界日报》消息,今年37岁的陈香勇来自福州长乐市鹤上镇,他表示,从小看到电视电影里精彩武打片,就产生习武的念头。加上小时候经常被高个子欺负,于是15岁起就在家乡武馆学习散打和少林棍基本功和套路,之后随着对功夫的兴趣不断加深,还练习武当太极、双截棍等。
2002年陈香勇来到美国,为了生存并没有时间有规律地练功,在餐馆打工、送餐途中也曾碰上歹徒,那时候散打功底就发挥作用,几招下来就把对方打跑。
他指出,被抢时在地铁站内,一名西语裔和一名非洲裔冲过来,拽起他的四肢,试图抢走他的钱包。
尽管以一打二,陈香勇凭借着武术功底挣脱对方包夹,也保住了钱包,那两人逃走时还大叫着“中国功夫真厉害!”
苦练中国功夫震打击犯罪扬我国威
随着在美国生活的逐步稳定,陈香勇开始系统性训练,参加了2014年的美国国际武术公开赛,获得散打、双截棍冠军,之后拜世界武术搏击联盟主席、“心意道”创始人李泰良为师。
陈香勇说,练武比工作更累,早晚苦练、双脚脚底都长了水泡,皮外伤更是常有的事。“虽然练武苦,还得在餐馆每天工作12小时,但练武对身体好,这样工作起来也更有劲了。”
尽管目前从事司机与在餐馆工作,陈香勇表示,他的仍梦想开个武馆,“练武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我希望中国武术能发扬光大。”
在我国,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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