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蛋糕店遇上较真消费者,栽了。
微博网友@醒醒好吧 因吃了南京一家名为“盒子蛋糕店”的网红蛋糕腹泻,跟卖家沟通时发现其证照有问题。
成都市成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确认,“盒子蛋糕店”的淘宝店铺使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系伪造。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4月24日表示,该局已于20日责令“盒子实验室”停止经营、配合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此前,淘宝方面以证件涉嫌造假关闭了“盒子实验室”的淘宝店铺。
网友怀疑许可证造假
网友@醒醒好吧 名叫张蕾(化名),目前住在上海。她告诉澎湃新闻,3月19日,她在“盒子实验室”的淘宝店铺上购买了3份蛋糕。卖家实际于3月28日发货,张蕾于30日签收。
据介绍,“盒子实验室”是一家“网红”蛋糕店,微博上的知名博主、大众点评上都有推荐,且号称“月销量上万”。
张蕾收到货后,发现蛋糕不是真空包装,标签也很简单,没有生产地址、营养成分表、执行标准等正规标签信息。
随后,张蕾把蛋糕放在冰箱。当天傍晚,张蕾食用蛋糕后腹泻两次。张蕾说:“我自己没办法证明是吃了(盒子实验室的)蛋糕腹泻的,所以我没有找商家要求赔偿。但是我发现,这家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问题。”
4月17日和18日,张蕾先后在豆瓣网、微博上分享了自己的网购经历,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张蕾表示,该淘宝店公布的编号为“JY14836384725177”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显示,经营者的名称为“成华区张嬿婉商贸部”,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网络经营)”,经营场所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祥和里99号,经营项目包含“糕点类食品制售”,签发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
张蕾感到疑惑:“盒子实验室”的实体店位于南京,其网购的蛋糕发货地也是南京,为何《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单位在千里之外的成都?
实地走访:对应地址为卖冷锅鱼的餐馆
澎湃新闻在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输入企业名称及许可证号后,无结果显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成华区张嬿婉商贸部的经营者为张嬿婉,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农副产品、日用百货”,注册及核准日期均为2017年5月10日,登记状态为“存续”。
23日下午,记者按照前述许可证上显示的经营场所地址来到成都市成华区祥和里99号发现,这里是一家店面为“重庆老船夫冷锅鱼”的餐馆,旁边的店尽管挂着“诚信牛奶专卖”的招牌,但实际为一家打着“清仓甩卖”广告的服装店。左右均无成华区张嬿婉商贸部的影子。
据餐馆老板肖先生介绍,他是去年2月租下了祥和里99号、101号和103号3间门面,装修后于3月开门营业,从未听说过张嬿婉商贸部的名字。“以前租这里的是一家火锅店,不是卖散装食品的超市。”
成华区猛追湾街道祥和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也表示,该社区去年没有开过一家叫张嬿婉商贸部的店面。
食药监:发证机关、许可证编号都不对
4月20日下午,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这张证肯定是存疑、有问题的”。该工作人员表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不受理区(县)的行政审批。也就是说,如果成华区张嬿婉商贸部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那么发证机关应为成都市成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此外,去年上半年就办理的证件,只要是正规的,肯定可以通过官网输入企业名称及许可证号查询到相关信息。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由JY(“经营”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4月23日,成华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办理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的工作人员查看了这张编号为“JY14836384725177”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后说,从许可证编号上来看,第二个数字和第三个数字代表着四川省的代码,而四川省的代码为“51”,不是“48”。
随后,该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搜索关键词“张嬿婉”,显示无结果。“可以肯定这张证是假的,我们局没有发过这张证”。
当事人:证件是委托第三方公司代办
4月19日晚,“盒子实验室”官微就许可证被指造假一事私信回复澎湃新闻记者时称:“这件事中间是有误会的,我们的证件是真实有效的,律师正在取证。”
次日,“盒子实验室”一位自称店长、负责发言的女子称,张嬿婉是该店的老板之一,其淘宝店铺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委托第三方公司代办的,“当时证办好之后,我们还在网上查询了这张证的真伪,当时是可以查到的。现在看可能是对方给的我们的假网址。”
该女子称,店方将许可证上传至淘宝、微店等平台,都是通过审核了的,“不然也不会准我们卖。”
此外,该女子表示,之所以删除“盒子实验室”官微的部分微博,是因为有网友在评论中回复有大量人身攻击的语言。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办法》还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目前,“盒子实验室”的淘宝店铺已被关闭,其微店尚能打开,但所有商品已全部下架。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进一步调查
澎湃新闻了解到,“盒子实验室”实际名称(线下实体店)为“南京市玄武区幺零幺食品店”。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南京市玄武区幺零幺食品店(以下简称“幺零幺食品店”)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黄一韬,经营场所位于玄武区仙鹤门仙鹤新天地广场03幢502室,经营范围:食品销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
幺零幺食品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显示,该店的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销售”,但不包括“糕点类食品制售”。
也就是说,幺零幺食品店根本不具有在任何地方制售糕点类食品的资质。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23日回复澎湃新闻称,“盒子实验室”制售了糕点类商品,但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并未包含有糕点类食品制售的经营项目,该局已于4月20日前往现场调查,责令其停止营业,同时关闭线上销售渠道。
24日,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再次回应澎湃新闻称,“盒子实验室”目前已全面停业。由于淘宝方面先于该局介入前就关闭了“盒子实验室”的淘宝店铺,因此调查人员暂不了解“盒子实验室”涉嫌使用假的许可证一事。该店的负责人正在老家,需要等其回到南京后配合进一步调查。
此外,据前往现场调查的工作人员反馈,“盒子实验室”的经营场所环境比较干净,工作人员制售食品都是戴着口罩和手套。
律师观点:经营者应有审慎的审核义务
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晔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因此,“盒子实验室”只有在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获得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在新的经营项目内从事经营活动。
其二,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陈晔认为,在本例中,“盒子实验室”在淘宝店铺中上传“成华区张嬿婉商贸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向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违反了相关规定。即使确系通过第三方取得该许可证,但是作为一个完全的行为能力人,具有审慎的审核义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许可证系伪造,因此蛋糕店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同时,如果确有证据表明该证系第三方代办,那么按照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伪造证书的第三方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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